重送劉十弟判官(769年) 唐 · 杜甫
五言排律
引用典故:豐劍 先鞭 垂翅 分源豕韋
分源豕韋,別浦雁賓秋。
年事推兄忝,人才覺弟優(yōu)。
經(jīng)過(guò)辨豐劍,意氣逐吳鉤。
垂翅徒衰老,先鞭不滯留。
本枝凌歲晚,高義豁窮愁。
他日臨江待,長(zhǎng)沙舊驛樓。
⑴ 言劉、杜同出也。范宣子曰:“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