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陳郎中哀挽卷并跋尾一首(國朝人才薦授禮部郎中,以事貶云南,城陷死事,失體骨所在,具衣冠葬之,故前作有招魂之說) 明 · 湛若水
七言律詩 押詞韻第六部
菊坡鄉(xiāng)里許誰倫,圣祖龍飛第一人。
天造英雄多伏死,先生明哲不謀身。
譴嚴日遠心空赤,戰(zhàn)苦云深箭不神。
若與睢陽留宇宙,寓墳何必更招魂。
按:公以韋布至春官,必有以過人者。未幾即以譴去,何哉?然當草昧危疑之秋,能保腰領(lǐng)而去,不智者能之乎?余不及。公之處死,城陷而斗斃與被執(zhí)而不屈者,皆不可謂不勇也。智以周身,非輕死者也;勇以就義,非愛身者也;則公之始終可互見矣。此卷所作皆當世所謂名公鉅人,予小子何敢容喙。獨其中《招魂》一節(jié),余固已嘗疑于《離騷》。夫與草木同腐者,精氣游散,故必有招魂之說。若夫忠義之士,其氣浩然塞乎天地之間,生而非來,死而非往,直與星辰河岳上下同流而無不在者,固不待乎招也,故余詩特發(fā)前人所未發(fā)云。公之曾孫曰耿者,于余為從姑丈,以此卷求題其末,不可辭,遂書以歸陳氏。世多偉人,公蘊德而位不稱,將委祉于后昆,其在茲乎?時弘治十五年歲次壬戌秋八月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