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雅樂十九首 其一 俊雅三曲 南梁 · 沈約
四言詩 押寘韻
隋書樂志曰:普通中。薦疏之后。改諸雅歌。敕蕭子云制辭。既無牲牢。遂省滌雅、牷雅云。南史曰: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子云啟宜改之。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仍使子云撰定。敕曰:郊廟歌辭應(yīng)須典誥大語。不得雜用史文淺言。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子云作成。敕并施用。○《詩紀(jì)》云。按梁雅樂十三首。樂府郊廟、射燕二處載之。此六首三朝所用。郊廟尚闕四首樂府失載。
王建國,辨方正位。
于赫有梁,向明而治。
知人則哲,聰明文思。
思皇多士俊乂咸事。
惟其官,惟人乃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