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書·樂(lè)志》曰:“祀五方上帝《五郊樂(lè)》,祀黃帝降神奏《宮音》,皇帝行用《太和》。登歌、奠玉帛用《肅和》。迎俎用《雍和》。酌獻(xiàn)、飲福用《壽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武舞用《凱安》。送神用《豫和》。其《太和》、《壽和》、《凱安》、《豫和》四章,辭同《圜丘》。祀青帝降神奏《角音》,祀赤帝降神奏《徵音》,祀白帝降神奏《商音》,祀黑帝降神奏《羽音》,馀同黃帝。
律周(一作回)玉琯,星回(一作周)金度。
次極陽(yáng)烏,紀(jì)窮陰兔。
火林霰雪,陽(yáng)泉凝冱。
八蠟已登,三農(nóng)息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