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時畫彌陀像贊(1118年5月15日) 北宋 · 釋德洪
出處:全宋文卷三○二六 創(chuàng)作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東山寺
政和八年五月十五日,宜春黃先之攜李伯時所畫阿彌陀像來東山,為示余。觀伯時畫多矣,大率顧陸之意,意不盡態(tài)。故不施五色,而伯時知之耳。問其所得,曰李仲元。仲元中為袁法官,以遺所厚善者,先之苦求得之。余諦視其筆跡,非今輩所能為,其為伯時之筆審矣。稽首為之贊曰:
以慈為室,以忍為衣。
法空為座,示同體悲。
四十八愿,為世所歸。
如日沒時,鳥接翅飛。
大哉甘露,妙法總持。
令我觀門,洞開坦夷。
諦見自心,妙絕知思。
是皈依處,真不思議。
律我意馬,使不妄馳。
光明現(xiàn)前,見白蓮池。
不假中陰,屈伸頃時。
欣然化生,如八歲兒。
何以至此,請審思之。
皆我精進(jìn),想力所持。
稽首妙湛,不動巍巍。
令一切眾,絕癡暗疑。
有同愿者,但瞻導(dǎo)師。
脫然蟬蛻,出五濁泥。
按:《石門文字禪》卷一八。又見《樂邦文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