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 · 盧法原
若要少年美貌,須還下部尚書宋徐度卻掃編》卷中 《卻掃編》:宣和中王鼎刑部尚書,年甫三十。時盧樞密益、盧尚書法原俱為吏部侍郎而并多髯,王嘲之曰,可憐吏部胡盧容貌威儀總不都。盧尚書應(yīng)聲云云,聞?wù)?span id="7b7nvfl" class='bold'>以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