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郁林著易傳有感 其二 (1129年5月) 宋 · 李綱
七言律詩
羲文作易仲尼傳,究極陰陽本自然。
妙理欲求須得象,至言已契可忘筌。
絕編何啻須三過,知命從今加數(shù)年。
嘆息時無邵康節(jié),數(shù)該今古與誰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