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火樓臺處處新。
笑攜郎手御街行。
回頭忽聽傳呼急,不覺鴛鴦兩處分。

天表近,帝恩榮。
瓊漿飲罷臉生春。
歸來恐被兒夫怪,愿賜金杯作證明。
注:宣和六年(1124)元宵,放燈賜酒,一女子藏其金杯,徽宗命作詞,以杯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