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紹興十三年,初舉郊祀,命學士院制宮廟朝獻及圜壇行禮、登門肆赦樂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請改定,于是御制樂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廟樂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則分命大臣與兩制儒館之士,一新撰述,井懿節(jié)別廟樂曲,凡七十有四,俱匯見焉。
帝出于震,巽惟齊明。
律曰姑洗,以示潔清。
我交于神,蠲意必精。
既盥而往,祈鑒斯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