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書·樂志》曰:“高宗永徽已后,續(xù)造《享太廟樂章》,獻太宗用《崇德》之舞,高宗用《鈞天》之舞,中宗用《太和》之舞,睿宗用《景云》之舞,皇祖宣皇帝用《光大》之舞。舊樂章宣元二宮同用《長發(fā)》,其詞亦同。開元十年,始別造詞,而宣帝更用《光大》云?!?/div>
廣樂既備,嘉薦既新。
述先惟德,孝饗惟親。
七獻具舉,五齊畢陳。
錫茲祚福,于萬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