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書·樂志》曰:“開元十一年,祀昊天于圜丘,降神用《豫和》,六變,辭同。皇帝行用《太和》。登歌、奠玉帛用《肅和》。迎俎用《雍和》,皇帝酌獻(xiàn)天神、酌獻(xiàn)配座、飲福酒并用《壽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武舞用《凱安》,禮畢送神用《豫和》,皇帝還大次用《太和》?!?/div>
崇崇泰畤,肅肅嚴(yán)禋。
粢盛既潔,金石畢陳。
上帝來享,介福爰臻。
受釐合祉,寶祚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