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雜事 其九 清末 · 黃遵憲
七言絕句 押陽韻
女王制冊封親魏,天使威儀大唐
一自覆舟平戶后,有人裂詔毀冠裳
注:日本典章文物,大半仿唐。當(dāng)時瞻仰中華,如在天上,遣唐之使,相望于道。唐亂使絕,高行云游之僧,尚時通殷勤。唐、宋間亦遣使答之。元祖肆其雄心,欲 撫有而國,范文虎舟師十萬,遇颶舟覆,歸者三人。以元之雄武,滅國五十,風(fēng)起濤作,不克膚功,天為之也。然至是,日人有輕我之心矣。明中葉時,薩摩無 賴寇我沿海,及豐臣秀吉朝鮮,八道瓦解,明誤聽奸民沈惟敬言議和。授封使者赍詔至,秀吉初甚喜,戴冕緋衣以待。乃宣詔至“封爾為日本”,秀吉遽起, 脫拋之地,且裂書,怒罵曰:我欲王則王,何受髯虜之封?且吾而為王,若王室何復(fù)議再征高麗日本人諱言貢我,而明人自夸大,視之若屬國。吾謂委奴國 王之印,親魏倭王之勒,見于三國志》、《后漢書》,(《北史》云:“其后并受中國爵命,江左歷晉、宋、齊、梁,朝聘不絕”云)其時壤地褊小,慕漢大受 封,此不必諱也。至隋帝之書曰:皇帝問倭皇好。既鄰國之辭矣。唐、宋通好,來而不往。偶一遣使赍書,或因議禮不就而去。以小事大則有之,以臣事君則未也。 至明成祖樹碑壽安鎮(zhèn)國之山,封足利義滿為王,而不知乃其將軍。雖義滿稱臣納貢,然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于日本則為僭竊。神宗封秀吉,詔書至,為毀裂,此又何 足夸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