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俗不事事,巫風事妖神⑴。
事妖結妖社,不問疏與親。
年年十月暮,珠稻欲垂新。
家家不斂穫,賽妖無富貧。
殺牛貰官酒⑵,椎鼓集頑民⑶。
喧闐里閭隘,兇酗日夜頻。
歲暮雪霜至,稻珠隨隴湮。
吏來官稅迫,求質倍稱緡⑷。
貧者日消鑠,富亦無倉囷⑸。
不謂事神苦,自言誠不真。
岳陽賢刺史,念此為俗屯。
未可一朝去,俾之為等倫。
粗許存習俗,不得呼黨人。
但許一日澤,不得月與旬。
吾聞國僑理⑹,三年名乃振。
巫風燎原久,未必憐徙薪⑺。
我來歌此事,非獨歌政仁。
此事四鄰有,亦欲聞四鄰。
⑴ “楚俗”二句:《漢書·地理志下》(卷二八下):“楚地……信巫鬼,重淫祀。”不事事:不處理事務,即不務正業(yè)。
⑵ 貰:賒欠?!墩f文·貝部》:“貰,貸也?!?/div>
⑶ 椎:捶擊之器具。椎,通槌?!都崱ぶ崱罚骸白?,通作槌。”
⑷ “求質”句:意謂以加倍之錢作抵押。質:典當,抵押?!墩f文·貝部》:“質,以物相贅?!敝祢E聲通訓定聲:“以錢受物曰贅,以物受錢曰質?!本嚕撼纱~錢,一千文為一緡。此泛指錢。
⑸ 倉囷:貯藏糧食之倉庫,方形曰倉,圓形曰囷。
⑹ 國僑:春秋鄭國大夫公孫僑,字子產,穆公之孫,其父公子發(fā),字子國,遂以父字為氏,稱國僑焉。僑當政四十馀年,晉楚不敢加兵,鄭以之安。事詳《史記·鄭世家》。
⑺ 徙薪:《漢書·霍光傳》:“臣聞客有過主人者,見其灶直突,傍有積薪,客謂主人,更為曲突,遠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應。俄而家果失火,鄰里共救之,幸而得息。于是殺牛置酒,謝其鄰人,灼爛者在于上行,馀各以功次坐,而不錄言曲突者。人謂主人曰:‘向使聽客之言,不費牛酒,終亡火患。今論功而請賓,曲突徙薪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耶?’主人乃悟而請之?!?/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