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柴諫議之任河中(995年) 北宋 · 王禹偁
七言律詩(shī)
蒲津名郡得名公,諫紙盈箱且罷封。
紅藥階墀曾吐鳳,綠莎廳事舊鳴蛬。
下車首謁重華廟,入境先經(jīng)五老峰。
見說丘門詩(shī)板在,應(yīng)教回也繼遺蹤。
⑴ 自注:故事,河府院有綠莎廳,唐來治平時(shí),好事者常加澆溉,兵興之后為不好事者鏟去之。公好事者也,可復(fù)此景,故云。
⑵ 自注:故兵部王侍郎嘗知河府,公之座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