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句因包含“壁經(jīng)”,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壁經(jīng)
第 10 句因包含“弦歌”,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弦歌
國學新修五經(jīng)壁歌 唐 · 無名氏
 押詞韻第三部 出處:全唐詩續(xù)補遺
初,大歷中,名儒張參國子司業(yè),始詳定五經(jīng)書于論堂東西廂之壁,辯齊、魯之音取其宜,考古今之文取其正。繇是諸生師心曲學偏聽臆說,咸束之而歸于大同。揭揭高懸,積六十歲,崩剝污蔑(一作「穢」),淟然不鮮今天子尚文章,尊典籍,于苑囿不加尺椽,而成均治學上言,遽賜千萬。時祭酒皞實尸之,博士公肅實佐之。國庠重嚴,過者必式。遂以羨贏,再新壁書。懲前土涂不克以壽,乃析堅木負墉而庇之。其制如版牘高廣,其平如粉澤潔滑,背施陰關,使眾如一,附離之際,無跡而尋,堂皇靚深,兩廡相照。申命國子通法書者,分章揆日,遜其業(yè)而繕寫焉。筆削既成,讎校既精,白黑彬班,了然飛動。以蒙來求,煥若星辰,以敬來趨,肅如神明,以疑來質(zhì),決若蓍蔡。由京師風天下,覃及九譯,咸知宗師,非止服逢掖鉆仰而已于是學官陳師正等暨生徒凡四百二十有八人,請金石,且歌之曰:(見下)時馀為禮部郎,凡瞽宗之事,得以關決,故書之以移史官,宜附于藝文志云。
我有學宇,既傾而成之。
我有壁經(jīng),既昧而明之。
規(guī)摹之?孰發(fā)揮之?
祭酒維齊,博士維韋。
俾我學徒,弦歌以時。
切切祁祁,不敖不嬉。
庶乎遒人,來采我詩(《劉夢得集》二六《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