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稅歌 清末至民國 · 楊圻
《國民日?qǐng)?bào)》載,政府在四年間廢除苛捐雜稅,名目凡七千一百又一種,其款數(shù)為六千七百六十九萬馀元,可知其苛細(xì)煩雜。吾民宛轉(zhuǎn)刀俎之下,蓋亦久矣,其中飽勒索且數(shù)倍之。憶二十年四川某縣,尸骸有稅,棺柩有稅,有人贈(zèng)其縣官詩,有「生死婚喪皆有稅,算來只有屁無捐」之笑柄。吁!吾民將何以死乎?因作《尸稅歌》。
六合格斗村無煙,有田不耕走窮邊。
生人露宿死暴骨,大官小官橫索錢。
近廢苛稅七千種,其所不廢弗與焉。
嗚呼吾民曷堪此,不愿偷活殘喘延。
忽念空手何敢死,棺柩有稅尸有捐。
往者輦金道路側(cè),包裹駝?shì)d抑何拙。
近世圜法操無形,黃金白鏹皆糟粕。
片言默運(yùn)劫萬家,鹽井銅山盡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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