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二千錢雇乳娘,外加首飾與衣裳。
荷包歸主錢歸彼,還要天天吃肉湯。
按:乳娘滿日,必給衣服首飾,平日湯水不斷。凡小幾所得錢文,悉以歸彼,惟銀子歸主人。內(nèi)眷用銀必盛諸荷包,以給小幾。相習(xí)既久,不曰“得銀子若干”,直曰“得荷包幾個(g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