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句因包含“鯨波”,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鯨波
觀清口出水志三疊舊作韻(乾隆甲辰) 清 · 弘歷
押詞韻第一部 出處:御制詩五集卷四
昔年清敵黃,所慮黃灌壅。
后乃改陶莊,各行向東送(昔年清口蓄清敵黃惟虞黃水倒灌自丁酉春移改陶莊新河溜勢暢達東注去清口較昔遠五里于是永免倒灌之患)。
清口惟出清,益易為蓄縱。
自從定水志(向來河臣率皆靳拆清口其東西兩壩雖稱蓄清敵黃隨時拆筑然司事者總不肯大擴清口恐干多費工料之議自壬午年三次南巡親臨相度始定清口出水志),惟微費柴葑。
下河免昏墊,所全利實重。
五壩率未開,幸免為壑供。
三巡來往茲,殷殷念民痛。
熟籌乃定議,自任斷聚訟(前此河臣不肯拆清口惟啟五壩以泄洪湖盛漲下河一帶蓋無歲不被偏災自壬午年酌定以高堰五壩水志高一尺清口即開放十丈為準俟秋汛后洪湖水勢既定仍如常接鑲口門河臣等恪守此法數(shù)十年來下河不受水患田廬頗資利益)。
河臣守此法,先事防而用。
所以數(shù)十年,洪湖預留空。
幸在護民田,肯詡言之中。
其問惟戊戌,河決南岸動。
洚流入洪湖,鯨波甚濞洶。
清口雖大拆,瀚灝勢猶眾。
乃一開五壩,燃眉救愁傯(惟戊戌年豫省漫口之水入賈魯河由睢河渦河匯歸洪澤湖水勢陡長雖大開清口兩壩尚宣泄不及因諭令薩載等于五壩留心預籌尋據(jù)奏清水勢大以次開放五壩仍命先期申諭吏民為之以漸不致潰溢為患幸其時下河早禾已經(jīng)刈穫未成大災然可一不可再也)。
次第先諭民,無告免申控。
可一不可再,慚無善經(jīng)綜。
蒿目切民艱,翕河漫虛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