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河南巡撫何裕城(乾隆甲辰) 清 · 弘歷
五言律詩
兩世豫州撫,況隨父任曾。
政方應所悉,家訓夙常承。
莫謂已知可,要當益勵仍。
河防資協(xié)理,安晏福黎蒸。
⑴ 何裕城之父何煟任河南巡撫時裕城即隨任學習
⑵ 何煟長于河務裕城亦所夙習豫撫亦有協(xié)理河務之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