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持螯手
持蟹螯
把蟹螯
持蟹
持霜螯
酒船香
左手持蟹螯
酒中浮
手持蟹螯
蟹螯杯
憶蟹螯
拍浮酒池
身世酒杯中
霜螯持
畢卓杯
左持蟹螯
把蟹螯杯
浮拍池中
一生長拍浮
左右持螯白
畢君拍浮
持螯拍浮
霜螯左手池
蟹螯左手池
一杯持兩螯
左持螯,右持杯
左持蟹,右持杯
左傾醪,右持螯
左釃酒,右持螯食
相關(guān)人物畢卓
參考典故甕下眠
《藝文類聚》卷四十八〈職官部四·吏部郎〉~862~
畢茂世云:「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鼓铣?#183;何法盛《晉中興書》曰:「畢卓,字茂世,新蔡人,少亦放達。泰興末,為吏部郎,常飲酒廢職。比舍郎釀熟,卓因醉,夜至其甕閒取酒飲,掌酒者不察,執(zhí)而縛之。郎往視之,乃畢吏部也,遽釋其縛。卓遂引主人宴于甕側(cè),取醉而去。卓常謂人曰:「右手持酒卮,左手持蟹螫,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span>
《晉中興書》卷七〈陳留阮錄〉~429~
畢卓字茂世,新蔡人。少希放達,為胡母輔之所知。太興末為吏部郎,常飲酒廢職,比舍郎釀酒熟,卓因醉,夜至其甕間取酒飲之。掌酒者不察,謂是盜執(zhí)而縛之,郎往視,乃畢,吏部也,遽釋其縛。卓遂引主人燕于甕側(cè),致醉而去。卓常謂人曰:「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span>
《晉書》卷四十九〈畢卓列傳〉~38~
卓嘗謂人曰:「得酒滿數(shù)百斛船,四時甘味置兩頭,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及過江,為溫嶠平南長史,卒官。
典故臥甕
畢卓眠
甕間眠
臥甕人
防吏部
甕間臥
甕下眠
甕邊吏部
甕間畢卓
甕邊捉
抱臥
畢卓盜竊
畢卓臥甕
畢卓醉狂
扶畢卓
偷醅畢卓
甕下仙
卓眠甕
畢卓縛甕邊
縛拼畢卓
縛著甕鞭
橫甕眠
吏部多醉
吏部開甕
吏部甕下眠
甕間傾卮
相關(guān)人物畢卓
《晉中興書》卷七〈陳留阮錄〉~429~
畢卓字茂世,新蔡人。少希放達,為胡母輔之所知。太興末為吏部郎,常飲酒廢職,比舍郎釀酒熟,卓因醉,夜至其甕間取酒飲之。掌酒者不察,謂是盜執(zhí)而縛之,郎往視,乃畢,吏部也,遽釋其縛。卓遂引主人燕于甕側(cè),致醉而去。卓常謂人曰:「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
簡釋
吏部眠:詠嗜酒或醉態(tài)。唐杜甫《游子》:“厭就成都卜,休為吏部眠?!?/p>
例句
偷歸甕間臥,逢個楚狂來。
畢卓醉狂潘氏少,傾來擲去恰相宜。
本是墻東隱,今為甕下仙。
吏部逢今日,還應甕下眠。
且想春候暖,甕間傾一卮。
厭就成都卜,休為吏部眠。
旦逐劉伶去,宵隨畢卓眠。
倚爐便得睡,橫甕足堪眠。
臥甕鄙畢卓,落帽嗤孟嘉。
籬下先生時得醉,甕間吏部暫偷閑。
兀傲甕間臥,憔悴澤畔行。彼憂而此樂,道理甚分明。
新愁舊恨真無奈,須就鄰家甕底眠。
典故 婚嫁畢
向平婚嫁
了婚嫁
婚嫁了
婚嫁累
兒婚女嫁
畢婚姻
尚平婚嫁畢
嫁娶畢
昏嫁了
女嫁兒婚
子平婚嫁
婚娶未畢
未終婚嫁
向平事了
向平約
一婚倘畢
追尚子
子平嫁娶
子平窺破
昏嫁向平
門容向子過
尚平加累
十年婚嫁愿
向平多累
相關(guān)人物向長
《后漢書》卷八十三〈逸民列傳·向長〉~2758~
向長字子平,河內(nèi)朝歌人也。隱居不仕,性尚中和,好通老、易。貧無資食,好事者更饋焉,受之取足而反其馀。王莽大司空王邑辟之,連年乃至,欲薦之于莽,固辭乃止。潛隱于家。讀易至損、益卦,喟然嘆曰:「吾已知富不如貧,貴不如賤,但未知死何如生耳?!菇ㄎ渲?,男女娶嫁既畢,敕斷家事勿相關(guān),當如我死也。于是遂肆意,與同好北海禽慶俱游五岳名山,竟不知所終。唐·李賢注引《高士傳》:「『向』字作『尚』?!?/span>
《昭明文選》卷二十六南朝宋·謝靈運《初去郡》
「畢娶類尚子,薄游似邴生?!固?#183;李賢注:「嵇康《高士傳》曰:尚長,字子平,河內(nèi)人。隱避不仕,為子嫁娶畢,敕家事斷之,勿復相關(guān),當如我死矣?!?/span>
簡釋
子平嫁娶:指兒女婚嫁。唐白居易《將歸渭村寄舍弟》:“子平嫁娶貧中畢,元亮田園醉里歸。”
例句
久欲追尚子,況茲懷遠公。
伏枕嗟公干,歸山羨子平。
五岳追向子,三湘吊屈平。
陶公自放歸,尚平去有依。
尚平今何在,此意誰與論。
尚子不可見,蔣生難再逢。勝愜只自知,佳趣為誰濃。
待我休官了婚嫁,桃源洞里覓仙兄。
尚平方畢娶,疏廣念歸期。
畢娶何時竟,消中得自由。
龐公竟獨往,尚子終罕遇。
欲追綿上隱,況近子平村。
待學尚平婚稼畢,渚煙溪月共忘機。
豈厭尚平婚嫁早,卻嫌陶令去官遲。
子平一去何時返,仲叔長游遂不來。
況無婚嫁累,應拍尚平肩。
萬重云樹下,數(shù)畝子平居。
畢娶愿已果,養(yǎng)恬志寧違。
如今便可爾,何用畢婚嫁。
《春秋左傳正義》卷十一〈閔公·傳元年〉~88~
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大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以滅耿。滅霍。滅魏。還為大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士蔿曰。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為之極。又焉得立。不如逃之。無使罪至。為吳大伯。不亦可乎。猶有令名。與其及也。且諺曰。心茍無瑕。何恤乎無家。天若祚大子。其無晉乎。卜偃曰。畢萬之后必大。萬。盈數(shù)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賞。天啟之矣。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名之大。以從盈數(shù)。其必有眾。
典故甕頭吏部
畢卓身夜甕
甕下思畢
相關(guān)人物畢卓
《晉中興書》卷七〈陳留阮錄〉~429~
畢卓字茂世,新蔡人。少希放達,為胡母輔之所知。太興末為吏部郎,常飲酒廢職,比舍郎釀酒熟,卓因醉,夜至其甕間取酒飲之。掌酒者不察,謂是盜執(zhí)而縛之,郎往視,乃畢,吏部也,遽釋其縛。卓遂引主人燕于甕側(cè),致醉而去。卓常謂人曰:「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
《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五十七〈起真宗景德元年八月盡是年閏九月〉~25~
八月乙卯,涇原部署陳興言:「率兵與熟戶折密桑等族掩擊偽署萬子軍主族帳于武延咸泊川,擒俘三百馀人,斬首二百五十三級,虜獲牛馬、器仗三萬一千計。賊黨敗走,悉焚其廬帳。即日回軍,又與賊遇,俘斬、獲其資畜甚眾?!乖t所獲戎俘并給土田資糧,無令失所。賜賚興等有差。是日,上御崇政殿,出陣圖示輔臣。己未,以參知政事吏部侍郎畢士安、三司使兵部侍郎寇準并依前官平章事。
典故 蘭亭修禊
山陰會
蘭亭字
群賢畢集
山陰游
蘭亭古墨
蘭亭序飲
三月群賢畢集
山陰醉
禊亭晉帖
永和節(jié)
長少群賢畢會
山陰禊飲
山陰修禊帖
禊飲
相關(guān)人物王羲之
《晉書》卷八十《王羲之傳》
羲之雅好服食養(yǎng)性,不樂在京師,初渡浙江,便有終焉之志。會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謝安未仕時亦居焉。孫綽、李充、許詢、支遁等皆以文義冠世,并筑室東土,與羲之同好。嘗與同志宴集于會稽山陰之蘭亭,羲之自為之序以申其志,曰: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坑[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悲夫!故列敘時人,錄其所述,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后之覽者,亦將有感于斯文。
例句
閨馀春早景沉沉,禊飲風亭恣賞心。紅袖青娥留永夕,漢陰寧肯羨山陰。
長憶山陰舊會時,王家兄弟盡相隨。
豈令永和人,獨擅山陰游。
若憶山陰會,孤琴為我援。
徒記山陰興,祓禊乃為榮。
豈同王謝山陰會,空敘流杯醉暮春。
為報會稽亭上客,永和應不勝元和。
不及蘭亭會,空吟祓禊詩。
不因醉本蘭亭在,兼忘當年舊永和。
竹林七子去道賒,蘭亭雄筆安足誇。
人逢轂陽望,春似永和年。
蘭亭舊趾雖曾見,柯笛遺音更不傳。
從今留勝會,誰肯畫蘭亭。
流觴想蘭亭,捧劍傳金人。
地殊蘭亭會,人似山陰歸。
蘭亭應駐楫,今古共風光。
蘭亭舊都講,今日意如何。
豈令永和人,獨擅山陰游。
壺觴須就陶彭澤,時俗猶傳晉永和。
典故 生馬角
烏白頭
待烏
馬頭覓角
畢逋頭白
瀚海烏頭
馬角望燕丹
馬頭無角
馬未角
頭白豈無緣
烏盼頭白
烏頭未變
白盡烏頭
待鳥頭白
淋烏白頭
頭白
烏改白頭
烏頭暗雪
烏頭有白十
相關(guān)人物燕太子丹
《論衡校釋》卷五〈感虛第十九〉
傳書言:「燕太子丹朝于秦,不得去,從秦王求歸。秦王執(zhí)留之,與之誓曰:『使日再中,天雨粟,令烏白頭,馬生角,廚門木象生肉足,乃得歸?!划敶酥畷r,天地祐之,日為再中,天雨粟,烏白頭,馬生角,廚門木象生肉足。秦王以為圣,乃歸之?!?/span>
《史記》卷八十六〈刺客列傳〉
太史公曰:世言荊軻,其稱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馬生角」也,太過。又言荊軻傷秦王,皆非也。始公孫季功、董生與夏無且游,具知其事,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荊軻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豈妄也哉!唐·司馬貞《史記索隱》〈燕丹子〉曰:「丹求歸,秦王曰『烏頭白,馬生角,乃許耳』。丹乃仰天嘆,烏頭即白,馬亦生角?!埂讹L俗通》及《論衡校釋》皆有此說,仍云「廄門木烏生肉足」。
簡釋
烏頭白:喻處境困難,或喻不可能之事。唐白居易《江州赴忠州至江陵已來舟中示舍弟五十韻》:“烏頭因感白,魚尾為勞赪?!?/p>
例句
秦中已久烏頭白,卻是君王未備知。
青云馬生角,黃州使持節(jié)。
只如西旅樣,頭白豈無緣。
馬頭覓角生何日,石火敲光住幾時。
《毛詩正義》卷十五之三〈小雅·魚藻之什·漸漸之石〉~525~
有豕白蹢烝涉波矣。月離于畢,俾滂沱矣。武人東征,不皇他矣。宋·朱熹《集傳》:「離,月所宿也。畢,星名。豕涉波,月離畢,將雨之驗也?!?/span>
《春秋左傳·閔公元年》
初,畢萬筮仕于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
《晉書》卷四十九《畢卓傳》
畢卓字茂世,新蔡鲖陽人也。父諶,中書郎。卓少希放達,為胡毋輔之所知。太興末,為吏部郎,常飲酒廢職。比舍郎釀熟,卓因醉夜至其甕間盜飲之,為掌酒者所縛,明旦視之,乃畢吏部也,遽釋其縛。卓遂引主人宴于甕側(cè),致醉而去。卓嘗謂人曰:「得酒滿數(shù)百斛船,四時甘味置兩頭,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及過江,為溫嶠平南長史,卒官。
《世說新語》下卷上《任誕》
畢茂世云:「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span>
例句
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萊。
左手持蟹螯,右手執(zhí)丹經(jī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