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星相家將十二支與五行四方相配,據(jù)其生克之理以推兇吉。子卯為一刑,寅巳申為二刑,丑戌未為三刑。凡逢三刑之地則兇。見
《協(xié)紀辨方書·義例》。
《新唐書·呂才傳》:“ 長平 坑降卒,非俱犯三刑; 南陽 多近親,非俱當六合。”
《資治通鑒·唐太宗貞觀十五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云:“三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明
謝肇淛 《五雜俎·人部二》:“祿命之説,相傳始於 唐 李虛中 ,然三刑六合, 貞觀 初已闢其説,似非起於 李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