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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不可說
【佛學大辭典】
(術語)四不可說之一。
【三藏法數(shù)】
生生者,能生、所生也。謂根塵相對,是為能生,由此根塵相對之時,一念心起,分別好惡,是為所生,即心法也。能所兼言,故名生生。此是藏教所詮,實有生滅之法,法雖生滅,理本無言,故云不可說也。
果分不可說
【佛學大辭典】
(術語)華嚴宗之語。如來果地之分際,為法性之妙理,非有言說之限也。(參見:因中說果)。并(參見:果分)
果分
【佛學大辭典】
(術語)對于因分而言。果之分齊之意。即超絕因人言說思慮之不可思議境界也。具云性海果分,亦稱果分不可說。冠注五教章上之一所謂「性海果分者,是當不可說之義,即十佛自境界,」是也。依華嚴探玄記十,有說所詮之義為果分,有說地上之證智為果分,有說十地之圓滿為果分,有說亡詮證入十地之正行離諸言教所安立之相為果分,無不皆應于理義,自出兩重之釋,一就實之十地,唯佛之所知佛智之所行,名為果分,二約于妙智,證正智如境故離言離相,名為果分。然清涼之華嚴略策謂「果者亡修離言名?!刮s于契證絕言而釋之,蓋此師以行門為本故也。
【佛學常見辭匯】
對因分而言,因分是尚在修因之位,果分是已達到果德不可思議的境界。
行者不可食供物
【佛學大辭典】
(雜語)陀羅尼經三(般若心經軌)曰:「其壇所用飲食餅果,日別替換,更作新者。供養(yǎng)殘食,咒師及病人,皆不得吃。吃者咒力無驗。(中略)其所馀殘食,將與貧窮者,最為第一?!固K婆呼童子經中曰:「勿吃供養(yǎng)及祭祀鬼神之食,或吃所棄著地食?!拱复朔且桓胖f。據(jù)軌亦有許者,惟阿阇梨多不許。
南無不可思議光如來
【佛學大辭典】
(術語)稱為九字之名號,表阿彌陀佛光德之名號也??傆蔁o量壽經所說之十二光,別由難思,無稱之二光,而立不可思議光之名。謂歸命于有思慮言說到底不可之光明(智慧)之如來也:「南無不可思議光?!怪Z。出于曇鸞之贊阿彌陀佛偈。
眾生不可思議
【佛學大辭典】
(術語)四事不可思議之一。(參見:不可思議)
【三藏法數(shù)】
謂世間眾生,為從何來,復從何起;從此命終,當從何生;皆不可思議,故云眾生不可思議。
福不可避
【佛學大辭典】
(術語)(參見:七法不可避)
【三藏法數(shù)】
謂人先世敬重三寶,持戒修善,常行惠施,忠孝君親;于后世時,生人天中,安樂富貴,隨意受用,如此福報,似響應聲,毫發(fā)無失。故云福不可避。
七法不可避
【佛學大辭典】
(名數(shù))一、生不可避,依善惡之業(yè)因苦樂之生不可避。二、老不可避,生者不可避老。三、病不可避,生者不可避病。四、死不可避,生者不可避死。五、罪不可避,有罪業(yè),則惡道之苦果不可避。六、福不可避,有善業(yè),則善道之樂果不可避。七、因緣不可避,如是之因,和于如是之緣,生吉兇禍福貧富壽夭,是法爾之道理不可避。見法苑珠林六十九。
【佛學常見辭匯】
生不可避、老不可避、病不可避、死不可避、罪不可避、福不可避、因緣不可避。
【三藏法數(shù)】
(出法苑珠林)
〔一、生不可避〕,謂人受生,皆由前世善惡之業(yè)。若前世作善,今生善處。前世作惡,今生惡處。若欲避惡報而求生善處,欲辭善處而從惡報者,皆不可得。故云生不可避。
〔二、老不可避〕,謂人年幼,顏色鮮澤,發(fā)黑齒白,氣力堅強。一旦老耄,頭白齒落,氣短呻吟,形神昏昧,欲使不老,終不可得。故云老不可避。
〔三、病不可避〕,謂人強健之時,行步輕捷,飲食自恣。若四大不調,或業(yè)緣所感,疾病卒至,眠伏床枕,不能起離,欲使常安無病,終不可得。故云病不可避。(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風大也。)
〔四、死不可避〕,謂人生于世,一期果報,或夭、或壽,皆由前定,毫發(fā)無差,業(yè)盡報終,豈容逃免。故云死不可避。(一期者,自生至死也。)
〔五、罪不可避〕,謂人愚癡邪見,不信三寶,不忠不孝,多造惡業(yè),生遭刑法,死墮惡道,如影隨形,欲求脫免,了不可得。故云罪不可避。(三寶者,佛寶、法寶、僧寶也。)
〔六、福不可避〕,謂人先世敬重三寶,持戒修善,常行惠施,忠孝君親;于后世時,生人天中,安樂富貴,隨意受用,如此福報,似響應聲,毫發(fā)無失。故云福不可避。
〔七、因緣不可避〕,能生為因,助成為緣。由前生依如是因,則今世遇如是緣。所謂父母兄弟,妻子田宅產業(yè)等,或得如意,或不如意,皆由前生作善惡業(yè)因,今世則招貧富苦樂業(yè)緣之報。故云因緣不可避。
說不可思議品
【佛學大辭典】
(經名)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之異名。
不可說不可說
【佛學常見辭匯】
佛經中的極大數(shù)目字,比阿僧祇劫等數(shù)目,還要大得多。
【三藏法數(shù)】
謂從不可說、不可說為一不可說轉,不可說轉、不可說轉為一不可說不可說也。
三不可盡
【三藏法數(shù)】
(出寶積經)
〔一、經法不可盡〕,謂如來所說經法,隨其眾生機樂不同,或廣或略,雖一音宣演,而十方普被。故云經法不可盡。
〔二、文字之義不可盡〕,謂如來所說經教妙義,橫亙十方,豎徹三際,大無不周,細無所遺,是以小根淺智之人,不能窺其奧妙。故云文字之義不可盡。(三際者,過去、現(xiàn)在、未來也。)
〔三、所宣訓誨不可盡〕,謂如來所宣言教,訓誨眾生,或說大乘,或說小乘,隨類現(xiàn)形,種種設化,利益無量。故云所宣訓誨不可盡。
四事不可久保
【三藏法數(shù)】
(出出曜經)
經云:有一孤母而喪其子,憂惱失意,來白于佛。佛即以此四事告之。
〔一、常必無?!常篱g之相,一一無常,假令萬劫之久,鐵石之堅,須彌之高,大海之廣,終為無常之所壞滅。是故常不可久保也。(梵語須彌,華言妙高。)
〔二、富貴必貧賤〕,世間之事,盛必有衰,盈必有虧,此理之必然也。蓋富貴雖命于天,而理有不可常者。故今之富貴,安知異時而不貧賤。故富之與貴,亦不可久保也。
〔三、會合必別離〕,人之生世,離必有會,合必有離,此理之自然,而非人意之所能必。故今之會合,安知異時而不別離,故會合亦不可久保也。
〔四、強健必死〕,人之處世,生必有死,此理之常。是故年雖強健,終歸壞滅,豈山石空海之所可避耶?是故強健亦不可久保也。(山石空海者,經云: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死是也。)
五力不可到
【三藏法數(shù)】
(出諸經要集)
俱舍論云:若人舍命,應至無量世界外受生,此中陰識神游空而去,俄頃即到所生之處,皆由業(yè)力所持。雖禪定神通等力,而不能遮其不往,亦不能令其住于馀道。故名力不可到也。(中陰者,謂諸眾生身死之后,未曾托生,是名中陰也。)
〔一、定力〕,定力者,即諸佛大定之力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于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yè)力所持,速疾而去,即生彼處。雖諸佛大定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
〔二、通力〕,通力者,即諸佛神通之力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于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yè)力所持,速疾而去,即生彼處。雖諸佛神通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
〔三、大愿力〕,大愿力者,即諸佛大誓愿之力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于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yè)力所持,速疾而去,即生彼處。雖諸佛大愿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
〔四、法威德力〕,法威德力者,即佛法威德之力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于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yè)力所持,速疾而去,即生彼處。雖諸佛威德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
〔五、借識力〕,借識力者,即二禪已上,無有尋伺語言,若欲說法應用,則假初禪之識而為己用也。謂諸眾生,中陰識神,往于他界受生之時,以由業(yè)力所持,速疾而去,即生彼處。雖借識之力,亦不能遮其不生,故云不可到。(二禪已上者,即三禪、四禪天也。)
不可得愿
【三藏法數(shù)】
謂人以己智力,而欲籌量虛空,盡其邊際,終不可得,是名不可得愿。
經法不可盡
【三藏法數(shù)】
謂如來所說經法,隨其眾生機樂不同,或廣或略,雖一音宣演,而十方普被。故云經法不可盡。
文字之義不可盡
【三藏法數(shù)】
謂如來所說經教妙義,橫亙十方,豎徹三際,大無不周,細無所遺,是以小根淺智之人,不能窺其奧妙。故云文字之義不可盡。(三際者,過去、現(xiàn)在、未來也。)
所宣訓誨不可盡
【三藏法數(shù)】
謂如來所宣言教,訓誨眾生,或說大乘,或說小乘,隨類現(xiàn)形,種種設化,利益無量。故云所宣訓誨不可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