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晉 南北朝 時,掌地方軍政的官往往加使持節(jié)的稱號,給以誅殺中級以下官吏之權(quán)。次一等的稱持節(jié),得殺無官職的人。再次稱假節(jié),得殺犯軍令的人。至 隋 唐 刺史,例加使持節(jié)的虛銜,如某州刺史必帶使持節(jié)某州諸軍事。 唐 永徽 以后,都督帶使持節(jié),則為節(jié)度使。
《周書·王思政傳》:“ 太祖 乃以所授 景 使持節(jié)、太傅、大將軍、兼中書令、 河 南大行臺、 河 南諸軍事,回授 思政 。 思政 竝讓不受?!?span id="lhviezx" class="book">《
資治通鑒·晉穆帝升平四年》:“太宰 恪 以 吳王 垂 為使持節(jié),征南將軍、都督 河 南諸軍事、 兗州 牧、 荊州 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