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字仁甫,號北川。少孤,性穎異絕人。初作文章,學蘇氏,年十七歲,為三吳人師。中正德辛未進士,授庶吉士,再遷國子司業(yè),日會六館生說經(jīng),闡所未有,六館生無不喜得師者。嘉靖改元,上方向用文學,公在經(jīng)筵,日講進學。士嘗講畢,勸上省無益之費,停得巳之役,以惠生民。次日,上令輔臣問旨,公一一具上,大見開納,遷太常寺卿,掌國子祭酒,卒于官。所著北川集。
人物簡介
【生卒】:1477—1555 【介紹】: 明山東即墨人,字玉甫,號北泉。藍章子。嘉靖二年進士。官至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疏爭大禮儀,受杖幾死,復糾劾陳洸不法事,直聲頗震。張璁掌都察院,落職歸。后論薦三十余疏,終不肯再出。有《北泉集》,又有《海岱會集》,乃與石存禮、馮裕、劉澄甫等八人唱和之詩。
人物簡介
【生卒】:1478—1554 【介紹】: 明江西南昌人,字悅之,號北原。正德九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寧王朱宸濠將反,浹首發(fā)其謀。嘉靖初,以議“大禮”稱旨,累遷為右都御史,掌院事。又因議獄觸帝怒,革職。后復起,官至吏部尚書。以諫帝信左道事,忤旨革職。維基
熊浹(1468年—1554年),字悅之,號北源,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正德甲戌進士。嘉靖年間官至吏部尚書。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禮科給事中。寧王朱宸濠將謀反,熊浹與御史熊蘭草擬奏疏,交予御史蕭淮上奏,朱宸濠只得倉促舉事,埋下敗因。此后,熊浹奉命審核松潘邊餉。副總兵張杰倚仗江彬勢力,受賄上萬,并誘殺熟番千人。之后又嘗率家眾攔截攻擊副使胡澧。當?shù)匮矒帷床焓共桓疫M言。熊浹抵達后舉報其事,張杰遂被罷官。明世宗繼位后,廷臣為大禮議之事爭論不息。熊浹上疏支持世宗立生父為皇考。嘉靖元年(1522年)其由刑科右給事中出任為河南參議。遇喪歸鄉(xiāng)。嘉靖六年(1527年)守喪期滿后歸朝,召修《明倫大典》,破格提拔為右僉都御史,協(xié)理都察院事。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升大理寺卿,不久又升右副都御史?!睹鱾惔蟮洹窌珊螅D(zhuǎn)左副都御史。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升右都御史,掌管都察院事。京師有民張福起訴同鄉(xiāng)張柱殺害張福母親,東廠介入后,刑部定張柱死罪。張柱不服,張福的姐姐亦哭著報官,稱母親是張福所殺,而其相鄰也都作證。世宗下詔刑部郎中魏應召復查,改判張福之罪。東廠上奏法司妄斷人罪,世宗大怒,將魏應召投入詔獄。熊浹仍然堅持魏應召的主張,世宗大怒,將熊浹免職。工科給事中陸粲、劉希簡上疏勸阻,均被逮捕入詔獄。刑部左侍郎許贊又改張柱為死罪,魏應召與鄉(xiāng)人等充軍,張福姊授杖刑一百下,人們都認為是冤案。當時,因為世宗忌諱孝宗、武宗的妻家,張柱其實為明武宗皇后夏氏的仆人,所以世宗定要置之于死地。熊浹家居十年。世宗巡視承天府期間,與近臣談論舊人,提到熊浹,于是召為南京禮部尚書,改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召為兵部尚書,掌管都察院事。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代替許贊為吏部尚書。當時,世宗迷戀仙臺,熊浹上疏稱其為妄謬,招致世宗大怒,但因大禮議事,不予追究。六年后二品滿,加太子太保,因事奪俸。熊浹深知世宗之意,遂借病請求歸鄉(xiāng)。世宗大怒,遂貶其為民。十年后,熊浹去世。隆慶元年(1567年)恢復官職,并賜予祭葬,謚恭肅。
人物簡介
趙儒(1478年—?),字廷文,又字席珍,號渭北,陜西西安府華州華陰縣人,軍籍。正德十一年(1516年)中式丙子科陜西鄉(xiāng)試第十七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聯(lián)捷丁丑科會試第三百十一名,登第二甲第四十五名進士。吏部觀政,授工部虞衡司主事,升員外、郎中,出為四川敘州府知府。起復,改湖廣永州府知府,致仕。
人物簡介
戴繼先(1479年—?),字承緒,號北村,營州屯衛(wèi)軍籍浙江海鹽縣人。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十九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三百四十六名,登第三甲第六十六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行人司行人,嘉靖初任南京福建道御史,八年(1529年)十月升山東左參議,遷行太仆寺少卿,致仕。
人物簡介
王納言(1481年—?),字允忠,號北澗,山東濟南府淄川縣人。正德庚午山東鄉(xiāng)試第七十五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五十八名進士。禮部觀政,任戶部主事,升員外郎,督餉大同,升郎中。嘉靖八年(1529年)十二月轉(zhuǎn)陜西布政司左參議,鎮(zhèn)撫平?jīng)?,進副使,丁祖父母喪歸。起復河南副使,升陜西驛傳道右參政。十九年十二月考察去職。
人物簡介
【生卒】:1482—1541 【介紹】: 明陜西洛川人,字廷珍,號北郭。正德九年進士。嘉靖初由行人授兵科給事中。曾疏陳妖人李福達事始末,并劾郭勛侵盜草場租銀事。既而以福達案翻下獄,謫戍沈陽,越十年赦歸卒。維基
劉琦,字廷珍、號北郭,陜西承宣布政使司延安府鄜州洛川縣(今陜西省洛川縣)人,同進士出身。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嘉靖初,由行人授兵科給事中,彈劾郭勛黨逆。此后因馬錄事連坐下獄,謫戍沈陽。閱十年赦歸。
人物簡介
【介紹】: 名一作徵。明山東安丘人,字德兆,號北海野人。嘉靖二年進上,歷吏部文選郎中。性磊落自負,好為詩,與樂安李舜臣齊名,時稱李黃。為文力追古作,有《北海野人稿》。
人物簡介
劉佐(1483年—1515年),字以道,號北原,陜西延安府中部縣(今黃陵縣)人。正德二年(1507年)陜西鄉(xiāng)試第□十一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三名,登第二甲第七十七名進士,授戶部山西司主事,榷稅河西務,卒年三十三。
人物簡介
【介紹】: 明山東汶上人,字賓旸。正德三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師事王守仁。歷知襄陽、松江、淮安三府,治稱第一。累官兵部尚書。以上疏乞休忤旨,罷歸。卒年八十。維基
路迎(1483年—1562年),字賓旸,號北村,山東東平州汶上縣人。治《書經(jīng)》,行一,由國子生中式山東鄉(xiāng)試第十五名舉人,年二十六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八名,第二甲第五十九名進士。任南京兵部主事,升郎中。擔任襄陽府知府、松江府知府、淮安府知府等。歷任河南布政司左參政,嘉靖十二年(1533年)八月升浙江按察使,十三年八月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宣府巡撫,十五年十一月調(diào)回別用,閏十二月復以原職撫治鄖陽地方,十七年七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提督雁門等關(guān)。二十一年十月起用為陜西巡撫,二十三年二月升任兵部右侍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正月兼右僉都御史,巡視紫荊等處邊關(guān),回朝后,二十四年十二月升任兵部尚書、兼提督團營軍務。二十五年六月被革職閑住。獨樂園在汶上縣城內(nèi)西北隅,明尚書路迎別業(yè)。
人物簡介
閻溥(1484年—1547年),初字克周,改字公甫,號北泉,陜西西安府興平縣人,民籍。治《書經(jīng)》,行四,由國子生中式丁卯科(1507年)陜西鄉(xiāng)試第四十六名舉人,年三十九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六十七名,第三甲第二百六十五名進士。授刑部主事。時光祿卿崔某子殺人,其子是前首輔外甥,就請求閻溥寬恕判刑,閻溥拒絕道:仆與相公均有官守,朝廷法顧為相公屈耶?竟論如律。嘉靖十年辛卯(1582年)出守保定府,嘉靖十三年(1534年)八月晉升浙江按察司副使,與同僚因舊事互行彈劾而罷官,遂不復出仕。
人物簡介
【介紹】: 名一作佩。明松江府華亭人,字鳴玉,號北野。弘治三年進士。授工部都水主事,升營繕司員外郎,為官清廉。正德間,官刑部郎中,以不附劉瑾而歸。嘉靖中卒。有《世鳴集》。維基
周佩,字鳴玉,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軍籍。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十四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二甲第七十一名進士。
人物簡介
金樸(1486年—?),字文習、文甫,號北泉,浙江寧波府鄞縣(今浙江寧波)人。丁卯科(1507年)浙江鄉(xiāng)試第四十六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九十五名,廷試三甲五十名名進士。通政司觀政,正德十三年(1518年)授嘉定縣知縣,升兵部主事,謫福建照磨,升理問,致仕。
人物簡介
【介紹】: 明浙江馀姚人,字邦正。王守仁弟子。嘉靖五年進士。授知縣,擢御史,巡視山海關(guān),修繕城堡。改南京提學御史,刻五經(jīng)、三禮、《舊唐書》,參與編訂《陽明文錄》。官至湖廣按察副使。有《飲射圖解》、《東關(guān)圖》。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邦正,馀姚人。嘉靖丙戌進士,除知寶應縣擢山西道御史歷湖廣按察副使有芷蘭集維基
聞人詮,字邦正,號北江,浙江余姚人,明朝學者,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嘉靖五年(1526年)登丙戌科進士。師從表兄王守仁。授寶應知縣。后授御史,巡視山海關(guān),修護長城四萬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