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林兆金,字懋南,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福建鄉(xiāng)試第六十三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九十九名進士。官至南京戶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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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汀(1510年—?),字叔南,直隸真定府冀州南宮縣人,民籍。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八名舉人。二十六歲中式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六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一十九名進士。初知高淳縣事,以內(nèi)艱歸。服闋,補山西安邑令。擢吏部考功主事,轉員外郎,外遷河南信陽兵備副使。丁外艱歸,服闋,補浙江按察副使,分巡杭嚴道,又提督學政,升四川右參政,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正月以考察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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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綸(1510年—1583年),字理之,號南洋,浙江湖州府歸安縣人,民籍。浙江鄉(xiāng)試第九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二甲第十三名進士。除南京刑部云南司主事,遷四川司郎中,六載遷云南府知府,升云南副使、右參政,隆慶三年(1569年)九月升四川按察使,晉右布政使。隆慶五年正月考察,以年老致仕。萬歷十一年卒,享年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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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山西平定人,字孝夫,號南泉。嘉靖二十年進士。歷禮科給事中。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卒,帝欲祧仁宗,袝后于太廟。思忠與尚書徐階以為非禮,上疏力爭。帝摘其疏中語責之,杖百,斥為民。隆慶元年起復掌吏科。五年,遷南京戶部右侍郎。維基
楊思忠(1510年—1576年),字孝夫,號南泉,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平定州(今山西省平定縣)人,進士出身。山西鄉(xiāng)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八十五名,登第三甲第十五名進士。任清苑縣知縣。嘉靖二十四年,任禮科給事中。嘉靖二十六年,任戶科右給事中。嘉靖二十七年,任戶科左給事中。嘉靖二十八年,任禮科都給事中。嘉靖二十九年,因在立儲之事上,贊同尚書徐階反對孝烈皇后祔太廟,之后得罪嘉靖帝。之后每次升遷時,均被否決。嘉靖三十二年,因上疏詞中言語不和,嘉靖帝施楊思忠杖刑一百,被貶為民,俸祿被奪。隆慶元年,起用掌管吏科給事中。同年升任太仆寺少卿。隆慶三年,任通政使司右通政、通政使司通政使。隆慶四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陜西。隆慶五年,任南京戶部右侍郎,提督糧儲。萬歷四年(1576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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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伯興,字子振,號南暝,無錫人。庚戌進士,官湖廣副使,著有《存仁堂集》。維基
鄭伯興,字子振,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人,民籍。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十三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進士。曾官浙江衢州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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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相(1510年—?),字伯鄰,號南川子,河南開封府歸德州民籍,直隸太倉州人。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河南鄉(xiāng)試第七十九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九十三名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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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1511年—1581年),字鈍甫,號融南,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榆次縣(今山西省榆次市)人,明朝順天府尹,進士。山西鄉(xiāng)試第四十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十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八名進士。改庶吉士。二十八年十月授刑科給事中。嘉靖三十二年三月,升禮科右給事中,次月升刑科左給事中,九月升刑科都給事中。三十三年八月丁祖母郭氏憂。嘉靖三十五年四月,授順天府府丞。嘉靖四十三年正月,起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四十三年三月升大理寺右少卿,九月進左少卿,又升南京太仆寺卿,四十四年五月改北太常寺卿,遷大理寺卿。嘉靖四十五年十月,任順天府府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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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湖廣黃梅人,字南仲。正德六年進士。授御史。嘉靖初巡按廣西,與王守仁平定土司岑猛余黨盧蘇、王受。還臺,適張璁、桂萼柄政,言官爭向趨附,金獨侃侃而言,不阿附,以是有名。旋以論皇嗣,觸帝怒,斥為奸臣,下錦衣獄,謫戍宣府。宥歸后,不復出仕。維基
石金,字南仲,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人,軍籍。湖廣鄉(xiāng)試第六十七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三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二名進士。擔任御史。嘉靖初年巡按廣西,與姚鏌不和。與王守仁平定土司岑猛余黨盧蘇、王受。還京后,正值張璁、桂萼柄政,言官御史儲良才等人爭向趨附,石金獨侃侃而言,不阿附,于是有名。因論及皇嗣,觸怒皇帝,斥為奸臣,下錦衣衛(wèi)獄,謫戍宣府。赦還后,不復出仕,不久去世。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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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治(1517年—?年),字子雍,號南坡,陜西西安府同州朝邑縣人,民籍。治《易經(jīng)》,七月二十二日生,行一,由國子生中式陜西鄉(xiāng)試第二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七名。年四十九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三百一十三名進士。吏部觀政,隆慶二年(1568年)四月授刑部主事,四年三月升員外,八月升郎中,六年七月降合州同知,萬歷元年(1573年)正月升岳州府通判,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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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全之(1512年—?),字粹中,號津南、仝野,福建福州府閩縣人。福建鄉(xiāng)試第二十三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二百零九名進士。二十六年任主客司主事,三十年復任祠祭司主事,三十二年升儀制司員外郎、精膳司郎中,調(diào)祠祭司郎中,出為荊州府知府。官至山西布政司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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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昭祥(1512年—?),字元韜,號南湄、瀔陽,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灶籍。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十六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三十名進士。授浙江蘭溪知縣,升南京工部主事,轉郎中,以本生父喪丁憂歸,遂致仕。所著有《瀔陽雜槁》、《慎馀錄》、《龍江船廠志》、《讀史一得》、《棲云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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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祖鵬(1512年—1567年),字宗南,號太沖,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今東陽市)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四年十月授編修,纂修國史、直文淵閣,兼管誥敕。任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會試同考官,所取多一時名俊。祖鵬將女兒嫁給錦衣衛(wèi)都督陸炳,杖其權勢,大為奸利之事,被士林所恥。嘉靖三十九年陸炳卒,祖鵬遂于十二月外任湖廣按察司僉事。后以考察革職閑住,四十二年被逮下獄,以罪被判死刑,隆慶元年(1567年)被釋放,行至南京,僑居數(shù)月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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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東陽人,字宗仁,號南庵。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吉安府教授,時率郡諸生就羅洪先、鄒守益等人學。遷國子助教,官至山西按察司兵備副使,坐嚴嵩黨罷。維基
趙祖元(1512年—?),字宗仁,號南庵,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民籍。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九十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聯(lián)捷甲辰科會試第三十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名進士。歷官山西按察司僉事,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夏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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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2—1584 【介紹】: 明江西萬安人,字士南。嘉靖十一年進士,歷官福建提學副使、山東巡撫,四十四年進工部尚書,總理河漕,開新河,筑堤防決。萬歷初以忤張居正,言官劾其剛愎無人臣禮,遂乞休歸。著有《道南源委錄》。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士南,萬安人。嘉靖壬辰進士,知尤溪、婺源二縣,授刑部主事,歷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累遷工部尚書兼副都御史,總理河漕,加太子少保,召還掌部事。有鐘山槁。維基
朱衡(1512年—1584年),字士南,號鎮(zhèn)山,江西吉安府萬安縣人,民籍。正月二十日生,行一,治《易經(jīng)》,由縣學生中式江西鄉(xiāng)試第九名舉人,年二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中式第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七十七名進士。觀工部政,授福建尤溪縣知縣,調(diào)直隸婺源縣。升遷刑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丁憂服闕,復補禮部主客司郎中。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五月,擢福建提學副使。歷四川布政司左參政,復除河南左參政,三十七年十一月升山東按察使,累官山東左右布政使。三十九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四十年七月升工部右侍郎,改吏部右侍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五月升本部左侍郎,六月升南京刑部尚書,未任,八月改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及漕運事務,與潘季馴共事,以鄒縣知縣章時鸞建議,開挖南運新河,從南陽至留城,長140里。隆慶元年(1567年)六月,敘治河功,加太子少保,加俸一級。三年正月回工部管事,六年正月,兼任左副都御史經(jīng)理河工,疏請修筑徐州至宿遷長堤凡三百七十里,并繕治禮沛大黃堤。神宗繼位,隆慶六年六月輔臣高拱特請解除工部尚書朱衡督理河工,改任總理穆宗山陵事務。萬歷二年(1574年)五月為禮科給事中林景旸論劾,朱衡因再疏乞休,加太子太保,給驛去。不久因明昭陵裬恩門里外磚石沉陷,被革去太子太保。萬歷十二年去世,十三年正月復贈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