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522—1587 【介紹】: 明松江府華亭人,字與成,號阜南。陸樹聲弟。嘉靖四十四年進(jìn)士。授嚴(yán)州府推官。隆慶四年,任禮科給事中。六年遷都給事中。居職三年,直言上數(shù)十疏。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為官清嚴(yán),約束僚屬,屏絕聲色。維基
陸樹德(1522年—1587年),字與成,別號阜南,榜姓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qū))人,嘉靖乙丑進(jìn)士。官至山東巡撫。父林鵠生三子,以家貧,次子樹聲入贅李氏,幼子樹德年十四,復(fù)入贅于薛氏,讀書于山寺中。嘉靖二十五年(1546)中丙午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進(jìn)士,都察院觀政,本年八月授浙江嚴(yán)州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行取,九月升任刑部湖廣司主事。隆慶四年(1570年)五月,改禮科給事中,十一月轉(zhuǎn)兵科右給事中,巡視京營。隆慶五年(1571年)二月,任會試同考官,轉(zhuǎn)左給事中,巡視內(nèi)十庫,又奉命冊封周、趙二王,八月升任禮科都給事中。神宗即位,陸樹德彈劾太監(jiān)馮保。隆慶六年(1572年)九月升尚寶司卿。萬歷三年(1575年)十月升應(yīng)天府府丞。萬歷六年(1578年)三月,署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改南太常寺少卿,又署翰林、光祿、鴻臚,以忤馮保故,徘徊南中且七稔,足跡遍九列。萬歷九年六月,任南京太仆寺卿。萬歷十年三月,改北京太仆寺卿,十一月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十一年十二月以病辭職歸鄉(xiāng),萬歷十五年(1587年)十二月卒,年六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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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鵬(1522年—1565年),字汝南,號雙渠,直隸真定府冀州棗強(qiáng)縣人,民籍。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十五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聯(lián)捷丁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五十名進(jìn)士。授江陰縣知縣,三十一年正月選授湖廣道試御史,七月實(shí)授,三十二年巡按直隸宣大等處,三十六年巡按山東,三十九年十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四十一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四十三年七月升右副都御史、提督雁門等關(guān)兼巡撫山西,十月以疾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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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2—1605 【介紹】: 明江西安福人,字子植,號塘南。嘉靖二十六年進(jìn)士。授南京兵部主事。累官為太仆少卿,降光祿少卿。隆慶末出為陜西參政,以京察罷歸。萬歷中被薦,不肯再出,以講學(xué)終。學(xué)主慎獨(dú)。有《廣仁類編》、《友慶堂合稿》。維基
王時(shí)槐(1522年—1605年),字子植,號塘南。江西安福人,民籍,學(xué)者。早年師事劉文敏,以“透性”為宗。丙午江西鄉(xiāng)試第二十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二甲進(jìn)士。官南京兵部主事,歷員外郎、禮部郎中,出為福建按察司僉事,調(diào)任四川。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九月升尚寶司少卿,四十三年三月升本司卿,四十四年九月升太仆寺少卿,因行縣所至,榜掠慘毒,往往有死者,被印馬御史顧廷對彈劾,四十五年二月降二級為光祿寺少卿,后因京察罷歸。隆慶四年(1570年)六月復(fù)除光祿寺少卿原職,五年四月升陜西右參政,后辭官歸。萬歷年間起用為貴州左參政,十九年(1591年)十月升南京鴻臚寺卿,遷太常寺卿,但當(dāng)時(shí)槐已看破官場,皆不赴任。八十四歲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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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迥(1522年—?),字叔遠(yuǎn),號南墩,四川敘州府富順縣人,民籍。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四川鄉(xiāng)試第九名舉人,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七名,三甲第二百二十五名進(jìn)士。刑部觀政,授浙江德清縣知縣,三十三年(1554年)七月丁母憂。起復(fù)補(bǔ)陜西三原縣知縣。四十年(1561年)九月考選,授云南道試御史,四十一年(1562年)三月實(shí)授,隆慶元年(1567年)正月考察,以老疾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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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承閔(1522年—?),字子孝,號水南,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民籍。己酉科(1549年)浙江鄉(xiāng)試第三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七十六名進(jìn)士。工部觀政,授刑部主事,四十一年復(fù)除原職,四十三年升員外,四十四年升郎中,再升廣東潮州府知府,隆慶三年調(diào)補(bǔ)雷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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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約1582 【介紹】: 明廣東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進(jìn)士。授樂平知縣,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擊豪強(qiáng),吏民震懾。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條鞭法,為一條鞭法之始。隆慶元年,遷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僉都御史,兼領(lǐng)九邊屯務(wù)。諸御史督鹽政者以事權(quán)被奪,起而攻之,斥為民。萬歷四年起故官巡撫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張居正罷歸,家居四年卒,謚惠敏。有《百可亭摘稿》。全粵詩·卷三六四
龐尚鵬(一五二三—一五八○),字少南。南海人。明世宗嘉靖二十五年(一五四六)舉人,三十二年(一五五三)進(jìn)士。授江西樂平知縣,召為監(jiān)察御史,出按河南。尋丁外艱,服闕,催赴河南道管理考察事,改按浙江。明穆宗隆慶二年(一五六八),擢右僉都御史。累官至左副都御史。后因?yàn)閺埦诱艛D而罷官,家居四載,年五十八卒。天啟初賜謚惠敏。著有《百可亭摘稿》、《行邊漫紀(jì)》等。明郭棐撰《粵大記》卷一七、《明史》卷二八七、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八○等有傳。龐尚鵬詩,以明萬歷二十七年(一五九九)龐英山刻本《百可亭詩集摘稿》為底本。維基
龐尚鵬(1524年—1581年),字少南,號惺庵,廣東南??h人,嘉靖進(jìn)士。萬歷年間官至福建巡撫。嘉靖丙午廣東鄉(xiāng)試第三十二名,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會試第二十名,三甲239名進(jìn)士,兵部觀政,三十三年授任江西樂平縣知縣,三十六年八月選授福建道試監(jiān)察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shí)授,奉差盤點(diǎn)浙直兵餉糧儲,三十八年彈劾總督胡宗憲,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巡按河南,河南巡撫蔡汝楠想同他一起獻(xiàn)上白鹿,被拒。四十一年春父親去世,歸家守制。四十三年四月服闋,同年冬赴京,補(bǔ)江西道御史,奉命巡按浙江,總結(jié)實(shí)行十段錦法的經(jīng)驗(yàn),在浙江首先推行里甲均平法,后行一條鞭法。四十五年五月奉敕提督北直隸學(xué)政。隆慶初年(1567年)十一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同年九月,龐尚鵬上疏力攻武英殿大學(xué)士郭樸,御史凌儒復(fù)言樸。最終致使郭樸致仕回籍。隆慶二年(1568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長蘆山東三鹽運(yùn)司兼理江北山東薊遼保定河南等處鹽屯,經(jīng)理“九邊”屯務(wù),“凡諸色人等有能盡力墾種,悉免起科”。隆慶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xùn)|巡鹽郜永春劾尚鵬心術(shù)狡猾、行事乘違,吏部尚書楊博引罪致仕,尚鵬被令閑住,四年六月被斥為民。明神宗即位,御史計(jì)坤亨等上疏言尚鵬無罪。萬歷四年(1576年)十一月起任福建巡撫,清廉自潔,《虛室行》詩云“細(xì)視瓶中久無粟,舉火終朝待鄰曲。長饑近午始一餐,敢望豐年收萬斛?!币酝菩幸粭l鞭法和清理整頓兩淮鹽法而聞名。一條鞭法成閩省定制。六年正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后與胡守仁發(fā)生沖突,首輔張居正以重言譴責(zé)龐尚鵬。六年(1578年)六月被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參劾,被令回籍聽用。罷官南歸。家居期間,撰寫《龐氏家訓(xùn)》,內(nèi)有“務(wù)本業(yè)”、“禁奢靡”等六章,共計(jì)六十七條。萬歷九年(1581年)卒于家,年五十八。天啟年間,追謚惠敏。杭州西湖葛嶺建有龐公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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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九成(1523年—?),字汝和,號南溪,又號儀庭,直隸興州后屯衛(wèi)軍籍,江西廬陵縣人。三河縣學(xué)生。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八十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聯(lián)捷癸丑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七名,三甲第二百二十八名進(jìn)士。都察院觀政,授行人,升工部主事、員外郎、四川僉事。隆慶元年(1567年)三月巡按四川御史李廷龍彈劾其貪濫不職,被降調(diào)。后升南京兵部武庫司郎中,四年(1570年)七月兩浙巡鹽御史吳從憲劾奏蕭九成前為兩浙運(yùn)副時(shí)貪肆不職,詔下巡按御史提問。萬歷初任大理寺右評事,二年正月升云南僉事,三年九月以罪囚脫獄,奪俸三月。調(diào)四川僉事,九年八月升湖廣右參議,十年十一月被巡按湖廣御史錢岱以罷軟彈劾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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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3—1573 【介紹】: 明浙江山陰人,字端甫,號南明。嘉靖三十五年進(jìn)士第一。授翰林修撰。預(yù)修《承天大志》、《世宗實(shí)錄》,校錄《永樂大典》,升左春坊左諭德。官至吏部右侍郎兼侍讀學(xué)士。卒謚文懿。有《諸文懿公集》。維基
諸大綬(1523年—1573年),字端甫,號南明,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今紹興)漓渚人。明朝大臣。諸大綬為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浙江鄉(xiāng)試第十六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會試二名、一甲一名進(jìn)士(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曾侍穆宗經(jīng)筵日講,史載大綬“立朝不激不隨,有公輔之望”。與蕭勉、陳鶴、楊珂、朱公節(jié)、沈練、錢鞭、柳林、徐渭、呂光升等并號“越中十子”。隆慶元年(1567年)四月,以重錄永樂大典成,升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讀,加俸一級,十一月升翰林院侍讀學(xué)士、掌院事,二年三月充廷試讀卷官,九月與張四維任武舉會試考試官,隆慶四年(1570年)六月升禮部右侍郎,仍兼翰林院侍讀學(xué)士、經(jīng)筵日講如故,八月充世宗實(shí)錄副總裁,六年七月升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xué)士,十二月以病請告,特命馳傳回籍。萬歷元年(1573年)正月,營救徐渭出獄,不久病卒,二月賜祭葬,贈禮部尚書,萬歷十二年追謚文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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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圖南(1524年—1568年),字宇化,號達(dá)庵,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人,民籍。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二十八名,三甲第二百九十名進(jìn)士。發(fā)榜后十日卒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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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汝翼(1524年—1559年),字行甫,號南隅,湖廣岳州府巴陵縣人,軍籍。乙卯科(1555年)湖廣鄉(xiāng)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進(jìn)士。吏部觀政。授河南彰德府推官,三十八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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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4—1593 【介紹】: 明湖廣興國人,字明卿,號川樓、南岳山人。嘉靖二十九年進(jìn)士。由中書舍人擢兵科給事中。以贈楊繼盛喪禮忤嚴(yán)嵩,謫南康推官,調(diào)歸德,旋棄官去。嵩敗,再起,官至河南左參政,大計(jì)罷歸。才氣橫放,好客輕財(cái),工詩,與李攀龍等號“后七子”。歸田后聲名更盛。有《甔甀洞稿》。滄海遺珠
吳國倫(1524-1593)字明卿,號川樓子,南岳山人,江西興國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jìn)士,初授中書舍人,后擢兵科給事中,累遷河南左參政。才氣橫放,好客工詩,著有《甔甀洞稿》。黃鶴樓志·人物篇
吳國倫(1524~1593) 明代詩人。字明卿,號川樓子、南岳山人。湖廣武昌府興國州(今湖北陽新)人,原籍嘉興。嘉靖二十八年(1549)鄉(xiāng)試解元,次年庚戌科進(jìn)士。歷官兵科給事中、邵武知府、貴州提學(xué)副使、河南參政。工詩,與李攀龍等號“后七子”。有《甔甀洞稿》,《荊楚文庫》收入《吳國倫集》。有七律《登黃鶴樓》二首,其中“千帆雨色當(dāng)窗過,萬里江聲動地來”句常為后人引用。槜李詩系·卷四十
字明卿,湖廣人,祖籍嘉興。嘉靖中進(jìn)士。有甔甀洞稿。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明卿,其先嘉興人,徙湖廣興國州。嘉靖庚戌進(jìn)士,自中書舍人擢兵科給事中左遷南康推官歷貴州提學(xué)副使移河南參政有甔甀洞正續(xù)槁維基
吳國倫(1524年—1593年),字明卿,號川樓子、南岳山人。湖廣省武昌府興國州尊賢坊人(今屬湖北省陽新縣浮屠鎮(zhèn)吳智村),明朝文人、政治人物,「后七子」之一。嘉靖三年甲申正月二十一日出生。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湖廣鄉(xiāng)試第一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聯(lián)捷庚戌科三甲184名進(jìn)士。初授中書舍人,三十四年五月選擢兵科給事中。因觸忤嚴(yán)嵩,次年三月被謫為江西按察司知事,又移南康府推官等,二年后離去。后來嚴(yán)嵩垮臺,復(fù)起為建寧府同知,歷任邵武知府。隆慶初年(1567年)十一月科道糾拾,調(diào)簡僻,改任高州知府。吳上任后,訓(xùn)練兵士,抵禦倭寇來犯。五年十二月升任貴州提學(xué)副使,萬歷二年(1574年)六月升河南左參政。后罷歸,“歸田后聲名籍甚,求名之士,不東走太倉,則西走興國?!比f歷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三日(1593年7月21日),病逝家中,享年七十。葬州城東北十里外的陳埠老鸛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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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人,隆慶時(shí),為嘉湖兵備。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文叔,江陰人。嘉靖己未進(jìn)士,由戶部主事歷浙江按察司僉事江西布政司參議有歸興集維基
沈奎(1525年—?),字文叔,號劍南,直隸常州府江陰縣人,民籍。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九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名,二甲第五十三名進(jìn)士。授戶部主事,歷督餉淮南,尋乞求回鄉(xiāng)侍奉母親。母親喪期過后起復(fù),升河南司郎中,隆慶五年(1571年)十一月升浙江按察司僉事,萬歷二年(1574年)二月升江西布政司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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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5—1593 【介紹】: 明徽州府歙縣人,字伯玉,號南明。嘉靖二十六年進(jìn)士。授義烏知縣,教民講武,練成義烏兵。后與戚繼光募義烏兵破倭寇。文章簡而有法,常與李攀龍、王世貞相切磋。官至兵部侍郎,世貞亦曾任此官,天下因而稱為兩司馬。有《太函副墨》、《太函集》。黃鶴樓志·人物篇
汪道昆(1525—1593) 明代戲曲作家。初字玉卿,更字伯玉,號太函、南溟。徽州府歙縣(今安徽歙縣)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jìn)士,歷官義烏知縣、襄陽知府、福建按察副使、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仕終兵部左侍郎。為文簡而有法,被王世貞所稱“后五子”之一,有《太函集》《大雅堂雜劇》等。隆慶五年(1571)御史中丞劉愨重建黃鶴樓后,汪道昆曾作《黃鶴樓記》。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伯玉,歙縣人。嘉靖丁未進(jìn)士,除知義烏縣,歷官兵部左侍郎,有《太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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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應(yīng)箕(1513年—?年),字維南,號平川,四川重慶府巴縣人。官至大同巡撫。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xiāng)試第七十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六名,第三甲第六十二名進(jìn)士。授浙江馀姚縣知縣。歷任浙江按察司僉事、布政司左參議、按察副使、右參政,四十四年被革職為民。隆慶初以薦起為陜西按察司副使,四年三月調(diào)任山西,整飭沿邊兵備兼理屯田諸務(wù),五年(1571年),代方逢時(shí)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萬歷元年(1573年)七月,以言官交章論劾,令回籍聽勘,十二月因違例奏辯,丑詆言官,無人臣禮,被革職為民。俺答封貢,應(yīng)箕適逢其事,與總督王崇古共同處理了封貢事宜,并親赴市場,參加了開市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