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鄭宣化(1535年—1584年),字行義,別號獅南,應(yīng)天府龍江左衛(wèi)人。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六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會試二百四十七名,廷試三甲二百二十六名進士。通政司觀政,四十五年二月授江西袁州府推官。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升南京工部主事,五年三月升郎中,四月調(diào)南兵部,六年十月調(diào)南吏部,丁憂。萬歷七年(1579年)十一月復(fù)除兵部,九年五月累官福建邵武府知府,十二年卒,享年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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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其驕(1536年—?),字汝大,號華南,順天府大興縣匠籍,浙江東陽縣人。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四十二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三百六名,三甲第二百六十名進士。授益都縣知縣,擢鎮(zhèn)江府同知,歷任工部虞衡司員外郎,萬歷五年(1577年)十月升通政使司右參議。十二年三月復(fù)除通政司左參議,十六年三月復(fù)除添注通政使司左參議,十七年五月升右通政,十月升左通政,十九年閏三月升通政使,二十一年二月考察拾遺,令致仕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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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九成(1536年—?),字子韶,號少南,陜西漢中府城固縣人,民籍。乙卯科(1555年)陜西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二十八名進士。刑部觀政,授戶部主事,四十一年升郎中,四十二年升山東僉事,隆慶元年八月升河南右參議,改山西,五年正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六年七月致仕。
人物簡介
【生卒】:1536—1604 【介紹】: 明山西大同山陰人,字忠伯,別號對南。隆慶二年進士。授編修。萬歷初,進修撰,充日講官,帝頗敬之。十二年,以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預(yù)機務(wù)。在閣中居末,每議事,秉正持法,不亢不隨。以繼母憂歸。及還朝,神宗已深居不出,家屏一年間僅見帝顏兩次,乞休,不報。十八年,閣臣因冊立太子事,以去就力爭,被切責(zé)。申時行等皆乞去,獨家屏在閣,請速決大計。帝諭二十年春舉行,意在搪塞。家屏即宣示外廷,帝意頗恚。次年為首輔。請臨朝,請豫教皇儲,皆不納,引疾罷,柄國僅半年。卒于三十一年歲末。有《王文端奏疏》、《王文端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忠伯,大同山陰人。隆慶戊辰進士,歷官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xué)士贈少保謚文瑞有復(fù)宿山房集維基
王家屏 (1536年—1603年),字忠伯,號對南,山西大同府應(yīng)州山陰縣古城人,明朝官員,萬歷年間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謚文端。王家屏生于嘉靖十五年(1536年)丙申。隆慶二年(1568年)的廷試高中二甲第二名,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預(yù)修《世宗實錄》。權(quán)臣高拱之兄高捷時任江都御史,貪贓枉法,民怨沸騰,王家屏不顧老友勸阻,直陳其事。明神宗萬歷元年(1573年),王家屏擔(dān)任修撰,充日講官,升侍講學(xué)士。神宗以其博學(xué)多才和端莊氣質(zhì),譽之為“端人”。王家屏為人正直,還表現(xiàn)在對宰臣張居正的態(tài)度上。張居正從萬歷元年(1573年)到十年(1582年),一直擔(dān)任首輔,深得神宗器重,權(quán)傾朝野。誰要想得到高官,必先得居正垂青。就是這樣一位顯赫人物,王家屏也能秉公相待。張居正生病時,朝內(nèi)大臣都去看望,有的還到寺院祈禱,奉迎至極,唯獨王家屏未去。萬歷十年(1582年)張居正去世后,群臣對他一反常態(tài),倒張的浪潮甚囂塵上,神宗也撤銷了他生前的太師頭銜,籍沒其家產(chǎn),而王家屏又能夠秉公直言,給予張居正公正的評價。萬歷十二年(1584年),王家屏升任禮部右侍郎,一個月后,升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閣輔理朝政,每議事,秉正持法,不亢不隨。萬歷十七年時,評事雒于仁進四箴諫神宗,神宗大怒并預(yù)備把他重重問罪,王家屏上書進言:「人主出入起居之節(jié),耳目心志之娛,庶官不及知、不敢諫者,輔弼之臣得先知而預(yù)諫之,故能防欲于微渺。今于仁以庶僚上言,而臣備位密勿,反緘默茍容,上虧圣明之譽,下陷庶僚蒙不測之威,臣罪大矣,尚可一日立于圣世哉!」神宗聽聞后很不高興,但還是把雒于仁的上書留中不發(fā),從輕發(fā)落,雒于仁故而得以善去。萬歷十九年(1591年)秋,出任內(nèi)閣首輔,但后因立儲之事與萬歷帝鬧翻。王家屏執(zhí)閣六月,時間雖短,但給朝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貪權(quán)武斷,“推誠秉公,百司事一無所擾”,又“性忠讜,好直諫”,故而頗得朝野贊譽。萬歷二十年(1592年)三月,給事中李獻上疏言國本事,被震怒的神宗罷黜,王家屏不惜封還御批力諫而被責(zé)罵,后其為群臣求請的上疏中「若徒犯顏觸忌,抗?fàn)巸f事,被譴罷歸,何名之有!」「更使臣棄名不顧,逢迎為悅,阿諛取容,許敬宗、李林甫之奸佞,無不可為,九廟神靈必陰殛臣,豈特得罪于李獻可諸臣已哉!」「言涉至親,不宜有怒。事關(guān)典禮,不宜有怒。臣與諸臣但知為宗社大計,盡言效忠而已,豈意激皇上之怒哉?」等言論屢屢激怒神宗,最終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致仕歸里。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卒,葬于山陰縣河陽堡桑乾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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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逢舜,字一中,號澗南,湖廣長沙府益陽縣人,軍籍。湖廣鄉(xiāng)試第四十五名,萬歷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十二名,登三甲第八十五名進士。初授浙江紹興府上虞縣知縣,任內(nèi)推行新政常平倉法。后任江西臨江府峽江縣知縣。秩滿,升戶部主事,兩奉敕督理蘇州鈔關(guān)、臨清廠閘。升工部員外郎。他曾刻印過張獻翼輯《文苑英華摘粹》10卷,現(xiàn)藏于重慶市圖書館、美國國會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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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03 【介紹】: 明江西撫州人,字仁祥,號景默。嘉靖四十四年進士。累官河南巡撫。時潞王朱翊镠屢出府潛游,所在震驚。如春抗表以聞。詔責(zé)之,乃稍止。后遷工部侍郎總督河道,疏筑有法。維基
曾如春(1538年—1603年),原名如南,字仁祥,號景默,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民籍。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江西鄉(xiāng)試二十七名,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會試二百四十名,廷試三甲二百五十七名進士。都察院觀政,四十五年六月授行人司行人,隆慶三年(1569年)閏六月升刑部主事,五年六月調(diào)禮部,六年正月升員外郎,八月升郎中,萬歷元年(1573年)二月養(yǎng)病,四年二月復(fù)除本部,五年正月升廬州知府,六年八月調(diào)繁松江府知府,七年二月丁憂。九年十二月復(fù)除廬州府,丁憂。十三年八月復(fù)除金華府,十五年十二月升湖廣按察司副使,十九年二月升陜西右參政,二十年九月升本省按察使,備兵鞏昌道,二十三年四月升任浙江右布政使,二十五年五月升本省左布政,二十六年(1598年)升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三十年(1602年)三月升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提督軍務(wù),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四月卒于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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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18 【介紹】: 明山東歷城人,字象賢,號南渚。隆慶五年進士。萬歷初授南京兵部主事。請廣取士之額、緩催科、開言路。張居正欲重罪之,因吏部尚書王國光勸,出為楚府右長史,復(fù)坐以事,落職歸。居正死,起戶部郎中,累遷戶部尚書,兼署吏部,推舉無所私。后因故被劾,遂杜門乞去。家居七年卒。維基
趙世卿(1538年—1615年),字象賢,號蘭渚,山東濟南府歷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人,隆慶辛未進士,萬歷間官至戶部尚書。嘉靖甲子(1564年)山東鄉(xiāng)試第五十四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九十六名,三甲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萬歷初年,張居正當(dāng)國,以嚴治政,州縣學(xué)取士不得超過十五人;布政使、按察使司以下的官吏,即便公事也禁乘驛馬;死刑年有定額;征賦以九分為標(biāo)準(zhǔn),如不及格有關(guān)部門要受罰;又屢次重責(zé)議論事情的人。趙世卿上奏糾正當(dāng)時的五件重要的事。請求擴大取士的名額,放寬驛車的禁例,減少處死刑罰,延緩對科稅的催征,而最后極力疏論應(yīng)該廣開言路。因此得罪張居正,被調(diào)出京城,擔(dān)任楚府長吏。第二年的京官考核,又以不謹慎為名,撤職回鄉(xiāng)。張居正死后,趙世卿再次起用,萬歷十二年(1584年),任禮部儀制司郎中。萬歷十三年,任光祿寺少卿。萬歷十五年,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后擔(dān)任通政使司右通政、左通政。萬歷十六年,任光祿寺卿。萬歷十七年,任太常寺卿。萬歷二十年,任順天府府尹、大理寺卿、兵部右侍郎,兼任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提督軍務(wù)。萬歷二十一年,調(diào)任戶部右侍郎,督理倉場。趙世卿工于心計,凡是他所上奏的事,都斟酌分寸,軍務(wù)國政有賴于此。戶部尚書陳蕖有病,侍郎張養(yǎng)蒙避身不負責(zé)事務(wù),皇帝惱怒,將他們一起罷免,而提拔趙世卿任尚書。趙世卿為人重節(jié)操,為官盡職守,深得皇帝倚重。吏部尚書空缺,曾派他兼任,推舉官員,毫無私心。只是楚王府宗族的人與楚王相互攻擊,趙世卿極力稱楚王不是偽王,與沈一貫觀點相一致。李廷機輔佐朝政,趙世卿極力推舉他,結(jié)果被朝廷大臣懷疑結(jié)黨,先后為給事中杜士全、鄧云霄、何士晉、胡忻,御史蘇為霖、馬孟禎等人彈劾,趙世卿便閉門在家請求去職。他上書十多次,皇帝沒有答復(fù)。萬歷三十八年秋,趙世卿就上疏出城等候命令。第二年十月,索性乘車徑直離去,朝臣上報,萬歷帝亦沒有怪罪。家居住七年卒,贈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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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嘉詔(1539年—1579年),字彥綸,號斗南,廣東廣州府順德縣人。廣東鄉(xiāng)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六十一名進士。刑部觀政,本年六月授合肥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選南京福建道御史,終養(yǎng)歸。萬歷七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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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大順,字理南,一字子達,直隸廣平府永年縣(今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qū))人。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四名,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二百十五名,登二甲第五十名進士。任戶部主事,升直隸蘇州府知府。剿倭寇有功。調(diào)山西汾州府。官終福建鹽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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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繼先(1540年—1586年),字胤甫,號南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盂縣(今山西省陽泉市盂縣)人。山西鄉(xiāng)試第二十七名。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進士。擔(dān)任獻縣、雄縣、遵化縣、內(nèi)黃縣知縣,萬歷十年(1582年),擢四川道御史。萬歷十三年,擔(dān)任南京刑部主事。張居正死后,孫繼先相繼舉薦萬歷帝召回此前被罷免的官員,包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biāo)及余懋學(xué)、趙應(yīng)元、傅應(yīng)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舉薦魏學(xué)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zhí)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shù)热?。因彈劾戶部尚書張學(xué)顏構(gòu)陷劉臺狀,再劾學(xué)顏及李成梁,降級謫臨清州判官,官至南京吏部主事。
人物簡介
【生卒】:1541—1575 【介紹】: 明應(yīng)天府高淳人,字子成,號湖南。韓叔陽子。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工部主事。佐理工程時,杜絕宦官從中侵吞假冒等積弊。累遷為衢州知府。初蒞任,即問民間疾苦。乃舉明大義、正職守、實節(jié)省、復(fù)成法、議賦役、講實政、廣儲蓄、修武備八事告諭吏民,而尤以敦風(fēng)俗、育人才為先。尋病重,仍力病辦公,發(fā)粟賑荒,倦倦以百姓為念。維基
韓邦憲(1541年—1575年),字子成,號湖南,應(yīng)天府高淳縣人,軍籍。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十八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六名,二甲第六十七名進士。戶部觀政,授工部屯田司主事,督修明永陵,四十三年春晉虞衡司員外郎,次年養(yǎng)病回籍。丁父憂,隆慶元年(1567年)祖母王氏去世,四年母親去世,服除,六年起補刑部山西司員外郎,六月稍遷署浙江司郎中事,八月事授刑部郎中,十一月出官浙江衢州府知府,次年二月到任,卒于官,享年三十五。
人物簡介
賀南儒(1541年—?),字懷珍,浙江嘉興府海鹽縣人,民籍。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七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一名,三甲第四十八名進士。授福建閩縣知縣。
人物簡介
賴庭檜(1541年—1584年),字而舟,號南璧,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民籍。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三十三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第二甲第六十七名進士。戶部觀政,四十五年八月授戶部主事,監(jiān)兌江西,隆慶三年(1569年)七月升員外,四年三月升任戶部郎中,五年二月升任建昌府知府。丁憂服除,萬歷二年(1574年)六月復(fù)補歸德府。七年正月升山東副使,備兵天津,十年正月擢四川參政,十二年十月升四川按察使,任命下時,已于九月去世,卒年四十八。
人物簡介
蕭遍(1541年—1582年年),字文明,號南紀(jì),湖廣承天府沔陽衛(wèi)官籍,嘉靖四十年辛酉科鄉(xiāng)試四十三名,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會試三十八名,廷試三甲二百八十五名進士。吏部觀政,隆慶二年(1568年)四月授刑部主事,四年正月升員外,八月升郎中,萬歷元年(1573年)十月升廣東廣州府知府。五年八月升江西副使,八年十月升左參政,九年四月調(diào)繁山東漕儲道左參政,十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