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私人占有田地數(shù)量。
《漢書·食貨志上》:“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顏師古 注:“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
《宋史·食貨志上一》:“上書者言賦役未均,田制不立,因詔限田……而任事者終以限田不便,未幾即廢?!?span id="rk7wuk7" class="book">《
古今小說·木綿庵鄭虎臣報冤》:“又有人作
《沁園春》詞云:‘……算行關改會,限田放糴。生民凋瘁,膏血俱朘?!?嚴復
《〈法意〉按語》:“ 漢 世諸公,覩并兼之害,欲以限田之法救之,然無及也?!?/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