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私名占有田地。
《史記·平準(zhǔn)書》:“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wú)得籍名田,以便農(nóng)?!?司馬貞 索隱:“謂賈人有市籍,不許以名占田也?!?span id="t3wm738" class="book">《
漢書·食貨志上》:“限民名田,以澹不足?!?顏師古 注:“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guò)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豪強(qiáng)兼併之患,至今日而極,非限民名田有所不可?!?明
歸有光 《隆慶元年浙江程策》之三:“故 董仲舒 欲稍近古,限民名田,以塞兼并之路?!?/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