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 代的法典。 金熙宗 皇統(tǒng) 五年(公元1145年)頒行
《皇統(tǒng)制》,后經(jīng)數(shù)次修訂,迄 章宗 泰和 二年(公元1202年)頒行
《泰和律令敕條格式》,是 金 代最大的一部法典。全文已失傳。
《元史·刑法志一》:“元興,其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理獄訟,循用 金 律,頗傷嚴刻?!?br />(2).指黃金分割。謂各部分互成適當比例的規(guī)律。 茅盾
《幻滅》一:“你不能指出 靜女士 面龐上身體上的那一部分是如何的合于 希臘 的美的金律?!?/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