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舊時術士按宮、商、角、徵、羽將姓氏加以分類,稱為“五姓”。
《論衡·詰術》:“水勝火,火賊金,五行之氣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門有宜嚮。嚮得其宜,富貴吉昌?!?span id="hma4nds" class="book">《
舊唐書·呂才傳》:“至於近代師巫,更加五姓之説。言五姓者,謂宮、商、角、徵、羽等,天下萬物,悉配屬之,行事吉兇,依此為法……又檢
《春秋》,以 陳 衛(wèi) 及 秦 并同水姓, 齊 鄭 及 宋 皆為火姓?;虺兴鲋?,或繫所屬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宮、商、角、徵,共相管攝。此則事不稽古,義理乖僻者也?!?span id="nsctofq" class="book">《
金史·海陵紀》:“有司圖上 燕 城宮室制度,營建陰陽五姓所宜。”
(2).指 梁 、 唐 、 晉 、 漢 、 周 五代。
《新唐書·逆臣傳下贊》:“天將去 唐 ,諸盜并出,歷五姓,兵未嘗少解,至 宋 然后天下復安。”
《宋史·儀衛(wèi)志二》:“國朝承五姓荒殘之弊,事從簡略?!?br />(3).猶言百姓。 元
吳昌齡《張?zhí)鞄煛?/span>第三折:“你引誘嫦娥,輒入五姓之家,纏攪良家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