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居父母喪,喪服未滿,朝廷強令出仕,稱為“權(quán)奪”。
《晉書·禮志中》:“ 太康 七年,大鴻臚 鄭默 母喪,既葬,當依舊攝職,因陳不起,於是始制大臣得終喪三年。然 元康 中, 陳準 、 傅玄 之徒,猶以權(quán)奪,不得終禮,自茲已往,以為成比也。”
《北齊書·文襄帝紀》:“詔曰:‘既朝野攸憑,安危所繫,不得令遂本懷,須有權(quán)奪,可復前大將軍,餘如故?!?南朝 梁
江淹 :“﹝ 柳世隆 ﹞必能宣弘恩政,威懷萬里。雖哀疾毀頓,而禮有權(quán)奪?!?/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