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邢懋敬(1553年—?),字一卿,號蘭室,湖廣黃州府黃梅縣人,軍籍。丙子鄉(xiāng)試五十三名,萬歷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三百十九名,登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進(jìn)士。吏部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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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大敬,號澄霖。揭陽人。明神宗萬歷二十一年(一五九三)貢生,官瓊州府訓(xùn)導(dǎo),歷仕荊府教授。事見清乾隆《揭陽縣志》卷五、民國溫廷敬《潮州詩萃》甲編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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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敬所。萬歷十七年進(jìn)士。官福寧知州。有《太姥志》。維基
史起欽,字德明,號敬所,浙江寧波府鄞縣人。進(jìn)士出身。萬歷十六年戊子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二甲進(jìn)士,授福寧州知州,政尚寬仁,悉心興革,撫然一新。有當(dāng)?shù)浪壹值芤赃^客進(jìn)謁,起欽斥之,失當(dāng)?shù)罋g,僅遷常州府同知??ぶT生曹伯楨以貧為其妻父所嫌,不與婚致訟,起欽見伯楨文曰:此不久于諸生者,而嫌貧耶!即日命鼓吹列花燭堂上,與其女至交拜,歸曹生家,不數(shù)年,伯楨果成進(jìn)士。二十六年升刑部員外郎,轉(zhuǎn)郎中,恤刑福建,明孝婦冤。三十一年升寧國府知府,以病歸,數(shù)月卒。先是,起欽官福寧,父禹孝以諸生就養(yǎng),暮抵驛舍,有跪輿次進(jìn)五百金者,云以某事求直也。禹孝叱之去。前后郡守延赴賓筵,凡八車蓋,所經(jīng)街巷坐者必起立曰:史封君也。著有《太姥志》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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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一栻,字德與,號纘敬,浙江嚴(yán)州府淳安縣人。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jìn)士,授揚(yáng)州府推官,政多平反。攝府篆,修葺書院,集諸生講學(xué)課藝。適儀真、寶應(yīng)相繼大旱,民賴全活,且施藥治疾,百姓德之。晉工部主事,升員外郎,司榷荊南,通商惠民,免竹筏之征,減船稅之鈔,漢沔稱福星焉。升濟(jì)南府知府,值旱蝗為災(zāi),單騎親歷州縣,多方蠲賑,民獲更生。又嘗軍需孔亟,閭閻凋瘠,軍賦多不及額,為大司農(nóng)所劾,百姓如倪寬故事,爭先輸納,奏最,改東昌府知府,擢廣東海道憲副,時??懿?,全粵震警,栻指授方略,生擒賊首十三人,散其馀黨,以勤勞卒于官。嚴(yán)州大街有「名高兩浙坊」,為解元蔡應(yīng)龍、舉人吳一栻、徐鵬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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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篤敬(1554年—1601年),字汝淳,號銘紳,山東濟(jì)南府新城縣人,同進(jìn)士出身。其先淮陰人,自洪武初徙家新城。萬歷七年(1579年)己卯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三甲第八十三名進(jìn)士。擔(dān)任元氏縣知縣,升戶部河南司主事,進(jìn)員外郎,有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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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表,字敬可,號飛云。東莞人。明神宗萬歷二十三年(一五九五)貢生,歷任至淮府教授。解官后,與歸善葉春及為物外游。有《飛云集》。清光緒《廣州府志》卷五一、民國《東莞縣志》卷六〇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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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文(1555年—?),原名劉大受,字敬甫,山東東昌府博平縣人,軍籍。劉大文出生于嘉靖三十四年,萬歷七年(1579年)己卯鄉(xiāng)試四十七名,萬歷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一百八十七名,登三甲第二百二十一名進(jìn)士。通政司觀政,官大理寺評事,升寺正,出為淮安知府,進(jìn)河南副使、兵備徐淮。四十三年二月復(fù)除湖廣副使,四十五年五月升本省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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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 ,浙江寧波府鄞縣人。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十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jìn)士,未任官卒。女陳氏,歸張尚彬,尚彬卒,年二十二,陳誓志不踐二庭,遺腹生子世模,勤課讀,力織纴,為之完娶。無何,世模又卒,陳以垂白之年,目擊慘變,遂郁郁而終,宗黨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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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敬,四川成都府華陽縣人,同進(jìn)士出身。萬歷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jìn)士,恬靜端方,甘貧力學(xué),官即墨縣知縣,約己愛民,以勞瘁卒,邑人哀痛。旅櫬歸里,妻孥有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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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順明,字子治,號敬庵,河南開封府杞縣人。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jìn)士,授元城知縣,升刑部員外郎,歷鄖陽知府、四川副使、陜西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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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蘭溪人,字敬輿。萬歷十一年進(jìn)士。授浮梁知縣。官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有《兩浙名賢錄》、《國朝典匯》等。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敬輿,蘭溪人。萬歷癸未進(jìn)士,歷知浮梁吉水二縣擢禮科給事中出為山東提學(xué)副使歷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贈右副都御史維基
徐學(xué)聚(1556年—?),字敬輿,號石樓,浙江蘭溪人,同進(jìn)士出身。嘉靖三?五年(1556年)年?。工部屯田司郎中徐用光之子。浙江鄉(xiāng)試第八十七名,后參加會試第九十九名。萬歷十一年(1583年)登進(jìn)士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授江西浮梁縣知縣,調(diào)吉水縣,十七年十月擢禮科給事中,十九年二月出任湖廣按察司僉事,二十一年十二月升江西左參議管糧,二十三年六月升山東提學(xué)副使,二十六年七月升本省右參政,二十八年三月升河南按察使、兵備汝南,二十九年四月升福建右布政使,三十二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地方,所到之處,皆有政績。萬歷三十年(1602年)七月,明神宗誤信稅使閻應(yīng)龍、張嶷妄言呂宋多產(chǎn)金銀,派海澄縣丞王時和、百戶干一成等人偕張嶷前往勘金,引起西班牙殖民者的恐懼,于次年大規(guī)模屠殺當(dāng)?shù)厝A人,先后死者二萬五千人。慘案發(fā)生后,徐學(xué)聚雖奉朝命移檄呂宋,數(shù)以擅殺罪,令送死者妻子歸,竟不能討。萬歷三?五年(1607年)二月南京科道糾拾,六月令回籍聽用,歸里不久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