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巴洛克風格(巴洛克風格) 拼音:bā luò kè fēng gé
歐洲十六世紀末到十八世紀初流行的反古典主義藝術新風格。打破文藝復興以來均衡、細致的風格,采取曲線、不對稱的構圖設計,強調力與動作的表現(xiàn)。其壯麗、奔放的風味,正反應當時歐洲君主炫耀奢華的心態(tài)。在建筑上,多采用橢圓形空間及具多彩的裝飾和雕刻品,以義大利建筑家貝尼尼設計的圣彼得大教堂為其代表。美術、雕塑則重視光線的戲劇效果和人物的動感,代表人物有魯本斯、林布蘭。巴洛克音樂在音樂史上,是指十八世紀中葉的歐洲音樂,重視即興創(chuàng)作與聽眾一體的混同效果,具繁富的細節(jié)和對比。當時為教會及貴族演奏的小型室內樂團,開后來大型管弦樂的先河,而西洋歌劇也在此時稍具雛形,代表音樂家有韓德爾、巴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