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靳于中 ,字爾時,號習(xí)魯,河南開封府尉氏縣人。萬歷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河南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jìn)士,任戶部清吏司主事,升戶部員外郎、貴州司郎中。三十五年升山東提學(xué)副使,三十八年升本省督糧道右參政,四十年升山東按察使,整飭武定兵備,尋改遼東海蓋兵備道兼管苑馬寺事。舉卓異,歷升山西左右布政使。四十五年升保定巡撫,四十六年為浙江道御史江日彩彈劾,引疾乞休,不允。天啟三年以吏部糾拾致仕,后改任南京大理寺卿,五年(1625年)升戶部右侍郎、督理錢法,六年改左侍郎,天津督運(yùn),尋升南京刑部尚書。丁父憂歸,崇禎三年起復(fù),補(bǔ)南京工部尚書。著有《安雅錄》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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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時敏(1574年—1634年),字君求,號古岡,南直隸松江府上??h人,軍籍。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第七十四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九十四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七名進(jìn)士。大理寺觀政,授浙江仁和縣知縣。以慈愛為政,如徵輸踐,更勾丁,置倉建牖等事,大吏下其法于諸州邑。擢御史,巡視上江,多所論建,如增解頓,減煩役,修安慶城,增采石兵,皆有裨時務(wù),天啟二年(1622年)謝病歸,尋卒。著有《史奏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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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時(1576年—?年),原名李芳時,字承六,號完素,順天府武功衛(wèi)軍籍,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延平府永安縣二十七都人,明朝官員。丙午順天府鄉(xiāng)試三十二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一百七十五名,第三甲第三十四名進(jìn)士。工部觀政,授河南南陽府鄧州新野縣知縣,四十年壬子本省同考,四十一年調(diào)光山縣,四十四年考察,降為照磨,四十六年升承天府推官,未任,改任府學(xué)教授,四十七年復(fù)補(bǔ)山東濟(jì)南府推官,駐札遼東寧前。天啟中累升戶部郎中,七年(1627年)二月選授瑞王府左長史,加四品服俸。曾任河南布政使司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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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時?。?6世紀(jì)—17世紀(jì)),號勿所,四川敘州府隆昌縣民籍富順縣人。同進(jìn)士出身。萬歷二十五年丁酉科四川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jìn)士,初授廬江縣知縣,調(diào)繁桐城、吳江,捐俸筑平望堤八十里,防蘇湖、太湖水患,人呼劉公堤,立祠奉祀。三十六年考選為南京刑科給事中,疏劾南京守備撫寧侯朱繼勛,又疏上十事。三十八年升為福建僉事,三十九年京察以浮躁去職。起復(fù)尚寶司丞,泰昌元年被彈劾去職。天啟元年(1621年),奢安之亂起,起升太仆寺少卿,贊畫川湖云貴軍務(wù),募兵助練,收復(fù)重慶。后為總督張我續(xù)題參通夷,被逮入京審訊,上疏辯雪,加兵部右侍郎。天啟六年丙寅(1626年)正月十九日卒。后追贈太仆寺卿,崇禎二年贈兵部尚書。妻喻氏封夫人。子劉潛、崇禎九年解元劉泌。著有《大易統(tǒng)要》、《居官冰鏡》、《治安文獻(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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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時和(1580年—?年),字元調(diào),號旭谷,直隸大名府魏縣人。己酉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九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二百十二名,廷試三甲一百五名進(jìn)士,吏部觀政,授山東濟(jì)南府淄川縣知縣。四十四年升禮部主客司主事。調(diào)戶部山西司主事,天啟五年(1625年)八月榷臨清鈔關(guān),發(fā)內(nèi)監(jiān)私貨,遷蘇州府知府,敕建魏忠賢生祠,主者欲屈之拜,時和曰:有斷頭太守,無屈膝太守也。主者怒,飛騎報(bào)珰,比至而珰敗,遂得免。尋卒,文震孟贈之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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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75—1625 【介紹】: 明浙江嘉善人,字孔時,號廓園。萬歷四十四年進(jìn)士。授行人,累遷至吏科都給事中。天啟間疏劾魏忠賢結(jié)黨樹威,忠賢矯旨切責(zé)。大學(xué)士魏廣微私結(jié)忠賢,大中又劾之。廣微指使所親陳九疇以他事劾之,貶三秩出外。閹黨梁夢環(huán)、許顯純等復(fù)構(gòu)陷之,誣大中受楊鎬、熊廷弼賄,矯旨逮下詔獄,又指使獄卒斃之于獄中。思宗即位后,追謚忠節(jié)。有《藏密齋集》。詞學(xué)圖錄
魏大中(1575-1625) 字孔時,號廓園。浙江嘉善人。謚忠節(jié)。為骨鯁之臣,而頗留心風(fēng)雅。早年出高攀龍之門,有《藏密齋集》,詞在集中。槜李詩系·卷十七
大中字孔時,別號廓園,嘉善人。萬歷丙辰進(jìn)士,授行人,歷官吏科都給事中。性狷介剛毅。為諸生,家酷貧,至不能舉火。湫巷數(shù)椽,上漏下濕,晏如也。及在諫垣,彈劾不避權(quán)貴。遼左失事之案,朝議欲處楊、熊以不死,中執(zhí)法,與司寇爭,謂不當(dāng)末減,于是群小側(cè)目。時魏閹初用事于內(nèi),而外廷猶人才濟(jì)濟(jì)。高邑趙公為太宰,忠憲為御史大夫,應(yīng)山、桐城為中丞相,引重武定、新昌,皆在要職,而中長首垣,共欲激濁揚(yáng)清,以致太平。會應(yīng)山上疏罪狀逆閹,中繼之,抗章極論,閹銜之。尋值晉撫缺,會推謝應(yīng)祥。謝嘗令嘉善,與中有師生誼,忌者因此劾中,得降調(diào)家居。趙與高亦相繼放逐。閹借封疆事,謂中受熊廷弼賄,矯旨被逮。中從容就道,至則下鎮(zhèn)撫榜掠備至,誣坐多贓,五日一訊,必加全刑,死獄中。崇禎改元,贈太常卿,謚忠節(jié)。著有藏密齋集。維基
魏大中(1575年—1625年),字孔時,號廓園,浙江嘉善縣人,晚明政治人物,同進(jìn)士出身,東林六君子之一。魏大中自幼家貧,讀書砥行,師事高攀龍。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考中丙辰科進(jìn)士,歷任行人司行人 ,工、禮、戶、吏各科給事中,累官至吏科都給事中。做官時不受贈遺,四壁蕭然。夫人織素如故。天啟元年(1621年)疏奏楊鎬等罪“宜置重辟”。楊漣疏劾魏忠賢,大中亦上《擊逆珰疏》?!?a target='_blank'>靜志居詩話》稱其為“骨鯁之臣”。天啟四年(1624年)魏廣微指使陳九疇彈劾魏大中,被貶三級。天啟五年(1625年)東廠魏忠賢興大獄,誣陷楊漣等六君子,收受熊廷弼的賄賂,判定楊漣、左光斗各坐贓二萬兩銀,魏大中三千。大中被捕入獄,被錦衣衛(wèi)許顯純鞭笞拷掠,「嚴(yán)刑追贓比較,五日一回奏」,最后竟被誣陷坐贓而死。年五十一歲。其長子魏學(xué)洢領(lǐng)回尸體,匍匐扶襯歸鄉(xiāng)。崇禎初年(1628年)追謚忠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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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奇逢(1576年—?),字當(dāng)時,號練石,福建福州府閩縣民籍泉州府晉江人,晚明政治人物,同進(jìn)士出身。癸卯福建鄉(xiāng)試二十六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登庚戌科會試一百九十六名,廷試三甲二百十七名進(jìn)士。吏部觀政。授廣東程鄉(xiāng)縣知縣,四十四年調(diào)任直隸藁城縣,四十六年升南京戶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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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九官(1582年—?年),字相虞,號雍時,山東濟(jì)南府萊蕪縣人,軍籍。居苗山,父李邦佐好陰行善事,四十始舉公。公貌偉秀外和,中介于世,落落若無所與,及當(dāng)事則絕無避就。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jìn)士,授荊州府推官,典試應(yīng)天府,父喪去職,起補(bǔ)西安府推官。萬歷四十六年擢授山西道御史,天啟元年(1624年)巡按宣府、大同,丁母憂,服除后,補(bǔ)任江西道御史,巡按浙江,因病告歸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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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時(1577年—?),字中父,號惺復(fù),浙江紹興府諸暨縣人。萬歷三十四年浙江鄉(xiāng)試第十五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jìn)士,授常州府推官,四十一年(1613)升山東商河縣知縣,調(diào)繁即墨,銓部疏留,保復(fù)商河。四十四年,遷南京工部都水司主事,敕榷蕪湖關(guān)。以內(nèi)艱解任。服闋,起補(bǔ)北京工部虞衡司主事,升員外郎。天啟二年十二月,由工部員外郎升為四川按察司僉事。崇禎元年六月,升四川右參議錢時為山東按察司副使,備兵曹濮。秩滿告歸,卒。著有《來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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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時敘(1548年—?年),字公納,河南省開封府祥符縣人,醫(yī)籍,治《詩經(jīng)》,年三十歲中式萬歷五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九名進(jìn)士。七月初六日生,行一,曾祖沈震,王府伴讀;祖沈相;父沈兆蕃,貢士;母李氏;繼母呂氏。慈侍下,妻李氏,弟時保。由國子生中式河南鄉(xiāng)試第三十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四十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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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嘉遇(1578年—1633年),字時隆,號鼎衡,山東東昌府臨清州丘縣人。劉嘉遇是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jìn)士,出任偃師縣知縣,釋放被冤枉的三十多人。升任戶部主事,請求外任看望父母,很快父親就去世了;服闋后補(bǔ)任兵部武庫司主事,監(jiān)督山海關(guān)軍需及查催天津衛(wèi)船只,屢有勛績。升官本部職方司員外郎未任,轉(zhuǎn)升職方協(xié)理清冊郎中。崔呈秀奪情為兵部尚書,劉嘉遇說:「不祥(死亡)之身,怎可以突然升任樞密!」令對方憤恨,但他怡然而處,適逢明熹宗駕崩得免禍。崇禎四年(1631年)他任職陜西參政,升為山東按察使;五年(1632年)五月卻降為山西副使,懷隆兵備道。次年去世,年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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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康,字晉侯,別號濟(jì)蒼,山東登州府寧海州金山衛(wèi)軍籍。父常秉仁,字公溥,號時庵。萬歷四十年(1612年)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jìn)士。初任禮部行人司行人,升戶部清吏司員外郎,升署貴州清吏司郎中。欽差總理易州糧儲,彈壓紫荊等關(guān)。除湖廣承天府知府。升云南分守臨沅道,尋升云南按察司副使卒。崇禎二年(1629年),崇祀鄉(xiāng)賢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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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時英,字瑞明,號大瀛,浙江杭州府仁和縣民籍山陰縣人。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浙江鄉(xiāng)試九十名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jìn)士,天啟末知濟(jì)南府。出俸錢,修學(xué)宮,浚玉帶,同建呂仙閣、來鶴橋,興明湖社。升福建提學(xué)副使。歸里毫無長物,府庠有去思碑亭,今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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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時升,浙江紹興府馀姚縣灶籍。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聯(lián)捷己未科進(jìn)士,四十八年二月考選翰林院庶吉士,歿京師,同鄉(xiāng)施邦曜為其手治含斂,以女妻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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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時熙(1579年2月25日—?),字仲緝,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王時熙以《詩經(jīng)》中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第三十二名,二十九年(1601年)會試中式第二百五十四名,成三甲第一百二十九名進(jìn)士。初授昆山縣知縣,擢監(jiān)察御史,名在《東林朋黨錄》。誠意伯劉藎臣從祖劉世學(xué)疏詆顧憲成,周起元力斥其謬,其同官王時熙亦交章論列。南京缺提學(xué)御史,吏部尚書趙煥調(diào)浙江巡按呂圖南補(bǔ)之,為周永春所劾,棄官歸。湯兆京與御史王時熙為圖南申雪。湯賓尹為韓敬夤緣得第一人,御史王時熙亦疏論其事,吏部尚書趙煥乃以年例出時熙于外。其子王猷定《表忠遺墨弁言》云:先君以御史例轉(zhuǎn)分巡浙東,越二年京察復(fù)被黜,尋擢太仆,珰禍起矣,乙丑以憂憤嘔血卒京師。子王猷定,字于一,號軫石,著有《四照堂文集》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