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將有罪之貴族、大臣刑殺于戶內(nèi),而不在市上施刑。
《易·鼎》:“鼎折足,覆公餗,其刑剭,兇?!?鄭玄 注:“若三公傾覆王之美道,屋中刑之?!?span id="owsucp3" class="book">《
新唐書·元載王縉等傳贊》:“
《易》稱‘鼎折足,其刑剭’,諒哉!” 宋
邵博 《聞見后錄》卷三:“ 王弼 注‘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兇?!詾檎村χ我?。蓋 弼 不知古
《易》形作刑,渥作剭?!卑?王弼 本作“形渥”。 明
劉基 《劉仲璟長史傳》:“今皇帝圣神嗣統(tǒng),先生勛舊殘孽,宜弗底刑剭?!?/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