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喪禮,父母之喪,服喪三年,自 漢文帝 始以日易月,縮短喪期,謂之“易月”。:“ 孝文 權(quán)制三十六日之服,以日易月,道有污隆,禮不得全,皇太子亦宜割情除服?!?唐
韓愈 《順宗實錄一》:“今遵遺詔,行易月之制?!?span id="qzviem6" class="book">《
資治通鑒·后唐明宗長興四年》:“辛未,帝始御 中興殿 。帝自終易月之制?!?胡三省 注:“循 漢 晉 喪制,以日易月,二十七日而釋服。”
《續(xù)資治通鑒·宋孝宗淳熙十四年》:“辛巳,詔曰:‘大行太上皇帝奄棄至養(yǎng),朕當(dāng)衰服三年,羣臣自遵易月之令。有司討論儀制以聞?!?/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