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平先(1837年—?年),字祖一,號梅村,一號聲庵,行一又行二。四川省重慶府永川縣邑南老樂鄉(xiāng)人,民籍。曾祖世輔,祖澤洪、父繼淵,母謝氏;本生曾祖光普,祖欽、父逢泰,母尹氏;妻彭氏,子維駒。* 同治三年甲子科本省鄉(xiāng)試中式第108名,會試中式第170名,殿試三甲95名,欽點主事,簽分兵部武庫司。* 光緒二年加同知銜,任廣東省連州直隸州陽山縣知縣。* 連州直隸州知州。* 萬州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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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德儀,字儷蘭,一字梅鄰,黃巖人。舉人塤女孫,肅炡女,同縣王維齡室,同治庚午舉人太常寺少卿彥威、諸生彥澄、通判彥載、彥武、彥戠母。有《焦尾閣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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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文暹,字青士,溧水人。同治乙丑進士,歷官南陽知府。有《見在龕集》。維基
濮文暹(1830年—1909年)原名濮守照,字青士,晚號瘦梅子。江蘇省溧水縣崇賢鄉(xiāng)(今柘塘鎮(zhèn))地溪村人,清朝進士、官員。濮氏先祖于南宋淳祐年間從河南衛(wèi)輝遷居溧水。濮文暹的父親濮瑗生有四子二女,濮文暹是長子,以下諸弟為濮文升、濮文昶、濮文曦,二女是濮文漪、濮文湘。濮文暹補縣學(xué)附生,隨父親入選至四川省。因為太平軍攻占金陵,省試取消,濮文暹乃更名“文暹”,到北京應(yīng)順天府鄉(xiāng)試,和三弟濮文昶同科中咸豐己未(1859年)舉人,后來又同科中同治乙丑(1865年)進士。此后,濮文暹先在刑部任職,歷任刑部陜西司主事、員外郎,刑部四川司郎中。在刑部任職達十多年,任內(nèi)“居心平恕,察事精詳”,著有《提牢瑣記》。光緒九年(1883年),濮文暹獲簡入潼關(guān)道堂,后來改授為南陽府知府。濮文暹任南陽府知府前后十多年,其間還曾任開封府知府、彰德府知府。在南陽府任上,濮文暹革除了童生參加府試必須捐錢的制度。他還在南陽府東境的淮河修堤,獲上司曉諭各府縣效仿。濮文暹在南陽府為政有方,獲加封三品官銜,賞戴花翎,升用道員。濮文暹工詩文、擅聲曲,愛讀《紅樓夢》。清朝同治四年(1865年),濮文暹與弟弟濮文昶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作題跋。繼母去世后,濮文暹憂歸,不再任官,擔(dān)任府學(xué)堂總教習(xí)。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到在山東當(dāng)官的長子濮賢恪的任所居住。宣統(tǒng)元年(1909年)農(nóng)歷十二月初九,在其處逝世,享年8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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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汝梅(1834~1894),林占梅之弟。乳名清潭,字若村,一作若村,新竹人。好交游,有乃兄之風(fēng)。光緒初入泮。1880年福建巡撫岑毓英架設(shè)大甲溪橋,傾力襄助,頗受賞識。1882年給墾南莊一帶土地,得移屯三灣之竹塹番社之協(xié)力,招撫獅頭馱、獅里英、田厝、田尾四番社歸化,次遷三灣隘于南莊,墾務(wù)大有進展。后因閩粵分類械斗,粵人黃龍章把持南莊勢力,其事業(yè)因而備受打擊。1885年臺灣建省,受知于巡撫劉銘傳,承辦采集建設(shè)鐵路石材,與新埔陳朝綱等合作,多所貢獻。汝梅素有求道之志,曾恭詣江西龍虎山,求教于第六十一代天師,學(xué)成正一派道法。返鄉(xiāng)后,附近道士莫不登門求教,時人視為新竹之天師府〖參考許雪姬主編:《臺灣歷史辭典》,臺北,行政院文化建社委員會,2004年5月一版一刷?!?。 汝梅詩作今存自題畫幅四首,見王松《臺陽詩話》卷上、連橫《臺灣詩乘》卷四,茲據(jù)以移錄。(吳福助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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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清(1838年1月22日—1904年7月13日),原名致福,字震生,號介孚,一號梅山,浙江會稽縣(今屬紹興市)人。清末政治人物,以同進士出身入仕,選翰林院庶吉士,捐內(nèi)閣中書。晚年因科場案入獄,抑郁而終。孫魯迅(周樹人)、周作人和周建人皆為中國現(xiàn)代著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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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月谷,號梅庵,富民永安莊人,巖棲(釋慶有)弟子。同治、光緒年間接巖棲法師住持昆明華亭寺。有《梅庵詩草》一卷,收入《云南叢書》。
人物簡介
蕭聯(lián)魁(1839~1898),字占梅,清臺灣安平人,光緒十五年(1889)恩貢生。性豪放,玩世不恭。博學(xué)多才,其具文名,晚清臺南文士多受業(yè)其門下。善左腕書,以行書最佳,與當(dāng)時寓臺幕客陸鼎(調(diào)梅)、倪湜(筱梅)齊名,合稱「東州三梅」。以下詩作輯錄自盧嘉興《臺灣研究匯集》、許成章《高雄市古今詩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