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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公開審理主義(公開審理主義)  拼音:gōng kāi shěn lǐ zhǔ yì
法院審判時,一任當事人、訴訟關系人以外的第三人到場旁聽的主義。
《國語辭典》:證據(jù)裁判主義(證據(jù)裁判主義)  拼音:zhèng jù cái pàn zhǔ yì
法院在審判時,必須依蒐集所得的證據(jù)來作判斷,如果沒有證據(jù),不能光靠推斷就認定一個人犯罪,此即稱為「證據(jù)裁判主義」。
《國語辭典》:直接審理主義(直接審理主義)  拼音:zhí jiē shěn lǐ zhǔ yì
法院對于當事人及證據(jù)須親自審理推究,作為裁判基礎的訴訟資料。相對于間接審理主義而言。
《國語辭典》:言詞辯論(言詞辯論)  拼音:yán cí biàn lùn
刑事訴訟中最緊要的程序。廣義指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系人,在法院所定期日所進行的一切行為之總稱。狹義則專指當事人在言詞辯論期日所進行的行為而言。
《國語辭典》:宣告死亡  拼音:xuān gào sǐ wáng
經(jīng)由法律程序的認定,由法院判決一個人死亡。我國民法第八條規(guī)定,一個人失蹤滿十年后,法院得因利害關系人之聲請,宣告其死亡。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在失蹤滿五年后,即可為死亡之宣告。如為遭遇特別災難而失蹤者,滿三年后即可聲請宣告死亡。受死亡宣告者,其法律地位視同死人。
《國語辭典》:債權憑證(債權憑證)  拼音:zhài quán píng zhèng
一種法院發(fā)給債權人收執(zhí)的債權證明文件。擁有這種債權憑證的債權人,只要發(fā)現(xiàn)債務人有財產(chǎn)時,即可要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償還其債務。
《國語辭典》:支付命令  拼音:zhī fù mìng lìng
1.政府向國庫取款的支付單。
2.法律上指法院依債權人的聲請,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及應賠償金額的程序費用,所發(fā)布的命令。
《國語辭典》:承審員(承審員)  拼音:chéng shěn yuán
舊時還未設法院,由縣長兼理地方的司法,代表縣長受理訴訟的專職人員,稱為「承審員」。也稱為「承審」。
《國語辭典》:偽證(偽證)  拼音:wèi zhèng
法院審判案件或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鑒定人、通譯,對于有關案情的重要事項作虛偽的供述,并且已經(jīng)完成具結程序以擔保所陳述之內容均屬真實者;偽證罪最重可以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國語辭典》:審級(審級)  拼音:shěn jí
法院審理案件,在訴訟程序上有一定的級次。如第一審級、第二審級、第三審級。
《國語辭典》:提票  拼音:tí piào
法律上指拘提訴訟關系人到法院的憑票。也稱為「拘票」。
《國語辭典》:公訴權(公訴權)  拼音:gōng sù quán
檢察官代表國家,依公訴請求法院審判及科刑的權利。
《國語辭典》:既判力  拼音:jì pàn lì
終局判決確定后所生的拘束力,當事人和法院均受判決內容的拘束,當事人不得主張相反的內容,法院也不得為內容矛盾的判斷。
《國語辭典》:法律審(法律審)  拼音:fǎ lǜ shěn
為相對于「事實審」的概念,指終審法院不調查事實,以前審判決所確定的事實為基礎,判斷其所適用的法令有無錯誤。例如刑事訴訟程序中,第三審為法律審。
《國語辭典》:法拍屋  拼音:fǎ pāi wū
指被法院查封,被法院公開拍賣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