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 政和 三年,因 蔡京 建議,仿 周 代王姬稱例,改稱公主為帝姬,長公主為長帝姬,大長公主為大長帝姬。 宋高宗 建炎 元年恢復(fù)舊制。 宋
徐度 《卻掃編》卷上:“ 政和 間,始采 周 之王姬之稱,而改公主曰帝姬,郡主曰宗姬,縣主曰族姬。”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記事一》:“本朝制度,多循用前代故事。皇女稱公主,姊妹稱長公主,諸姑稱大長公主。至 徽宗 末年,一例改作帝姬。 建炎 元年六月八日,臣寮建言不便,以為古者婦人稱姓,故 周 曰王姬,猶 宋 子、 齊 姜之類是也。本朝為 商 后,非 姬 姓,不可以稱。用是改正?!?/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