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田賦名稱。 唐 起,歷代田賦都分夏、秋兩季征收,稱為夏稅和秋稅。
《舊唐書·代宗紀(jì)》:“﹝ 大歷 五年﹞夏稅,上田畝稅六升,下田四升。秋稅,上田畝五升,下田三升?!?br />(2). 建中 元年行兩稅法后,規(guī)定“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 宋 代夏稅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納畢;秋稅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納畢。 元 代在江南仿 唐 代兩稅法征稅。 明 代規(guī)定夏稅無過八月,以小麥為主,秋糧無過明年二月,以米為主。行“一條鞭法”后,夏稅、秋糧大都征銀。 清 代分上忙、下忙兩期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