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府向百姓攤派勞役、賦稅。 唐
韓愈 :“州縣和僱車牛,百姓必無情愿,事須差配,然付腳錢?!?span id="2bsfcph" class="book">《
舊五代史·唐書·明宗紀六》:“﹝三月﹞丙申,詔 鄴都 、 幽 、 鎮(zhèn) 、 滄 、 邢 、 易 、 定 等州管內百姓,除正稅外,放免諸色差配?!?span id="1oaik60" class="book">《
金史·食貨志三》:“自立監(jiān)鑄錢以來,有銅鑛之地雖曰官運,其顧直不足則令民共償。乞與本州司縣均為差配?!?/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