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種逸樂。指沉湎于金(如器物之用)、木(如宮室之盛)、水(如泛舟之樂)、火(如烹調(diào)之美)、土(如樓臺(tái)之高)五種物質(zhì)享受。
《淮南子·本經(jīng)訓(xùn)》:“故閉四關(guān),止五遁,則與道淪。”遁,逸也。
(2).道教所稱仙人五種借物遁形的方術(shù)。即金遁、木遁、水遁、火遁、土遁。 明
謝肇淛 《五雜俎·人部二》:“ 漢 時(shí), 解奴辜 、 張貂 皆能隱淪,出入不由門戶,此后世遁形之祖也。 介象 、 左慈 、 于吉 、 孟欽 、 羅公遠(yuǎn) 、 張果 之流,及
《晉書》女巫 章丹 、 陳琳 等術(shù),皆本此。謂為神仙,其實(shí)非也。其法有五:曰金遁,曰木遁,曰水遁,曰火遁,曰土遁。見其物則可隱。惟土遁最捷,蓋無處無土也。” 傅勤家
《中國(guó)道教史》第八章第三節(jié):“后世有五遁之法,言能依金木水火土五行而遁形。其不能變化隱遁及白日飛昇而死者,道書謂之尸解,言將登仙,假託為尸以解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