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制的魚形符信。古代官員用以證明身份和征調(diào)兵將的憑證。 后周 世宗 顯德 六年廢除,但后世仍以“銅魚符”、“銅符”作為郡縣長官或官職的代稱。
《隋書·高祖紀下》:“丁亥,制京官五品已上,佩銅魚符?!?span id="1dvdbtl" class="book">《
舊唐書·職官志二》:“凡國有大事,則出納符節(jié),辨其左右之異,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焉。一曰銅魚符,所以起軍旅,易守長。”
《說郛》卷二引 唐 張鷟
《朝野僉載》:“又以鯉魚為符瑞,遂為銅魚符珮之?!币嗍∽鳌?銅符 ”、“ 銅魚 ”。 唐
白居易 :“銅符拋不得,瓊樹見無因。” 唐
杜牧 :“使君四十四,兩佩左銅魚。” 宋
程大昌 《演繁露·罷太守銅魚》:“ 唐 制,太守交事皆合銅魚為信, 周玄宗 顯德 六年以除州自有制書,罷銅魚不用?!?清
姚鼐 之二:“君解銅符五六年,逢余黃髮白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