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代新進士及第,負責籌辦同年游宴及糾察諸事的機構。主其事者亦稱為“團司”。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卷三:“及同年宴於 曲江 亭子, 彖 ( 盧彖 )以雕幰載妓,微服嚲鞚,縱觀於側,遂為團司所發(fā)?!?span id="gpc0ia5" class="book">《苕溪漁隱叢話后集·王禹玉》引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 唐 代﹞進士及第,賜宴 曲江 ,狀元置司處,謂之團司?!?宋
岳珂 《桯史·富翁五賊》:“名亦在鼎甲,聯鑣入團司?!?清
梁章鉅 《稱謂錄·進士》:“
《國史補》:‘進士榜下擇一人為團司?!?/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