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備酒食郵驛以供軍用謂之頓遞。 唐
元稹 :“據(jù) 嚴礪 元和 二年六月舉牒稱:‘ 綿 劍 兩州供 元和 元年北軍頓遞,費用倍多。量於 梓遂 兩州秋稅外,加配上件錢米,添填 綿 劍 兩州頓遞費用者。’”
《資治通鑒·唐僖宗中和元年》:“ 李克用 牒 河東 ,稱奉詔將兵五萬討 黃巢 ,令具頓遞, 鄭從讜 閉城以備之。” 胡三省 注:“緣道設酒食以供軍為頓,置郵驛為遞?!?span id="bem1yq5" class="book">《
續(xù)資治通鑒·宋高宗建炎三年》:“是日,帝發(fā) 建康 ,遣戶部侍郎 葉份 先按視頓遞?!?/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