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馬明衡,字子莘(子萃),號師山,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縣)人。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lián)捷甲戌科三甲105名進士,任太常博士。嘉靖三年(1524年),授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當時恰逢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朱浙與馬明衡上疏反對。因為當時明世宗給予尊生母為太后,而兩人奏摺違背旨意。遂以離間宮闈,歸過于上,下詔獄拷訊。侍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均不被聽從。御史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應(yīng)驄繼續(xù)上諫,明世宗更怒,一并將數(shù)人下詔獄并謫邊。當時明世宗欲殺死朱浙、馬明衡兩人,內(nèi)閣大臣蔣冕稱道:“陛下有堯舜之治,奈何還有殺死諫臣之名。”久之,明世宗稍微解氣,遂欲戍之。蔣冕繼續(xù)請奏,并為之哭泣。于是改為杖刑八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廷臣雖多有論薦,不復(fù)召用。明史將馬明衡字載為“子萃”,經(jīng)考證系記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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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1496年—?年),字廷聲,號莘溪,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治《詩經(jīng)》,行七,嘉靖元年(1522年)福建鄉(xiāng)試第十八名舉人,年二十八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六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八名進士。初授山東新城縣知縣,官至刑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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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聘(1501年—1577年),字夢莘,陜西西安府盩厔縣人,民籍,學(xué)者。王三聘讀書,只講求大義,不注重章句,文章頗有韓愈、蘇軾諸家之風(fēng)。父親王玉,因被人誣陷而含恨去世,贈南京大理評事。王三聘此時10歲,母親辛氏25歲。辛氏含辛茹苦,奉養(yǎng)老人,撫育孩子,竭力供養(yǎng)王三聘讀書,孀居40年,因王三聘知名而被封為孺人。嘉靖十年(1531年),王三聘中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進士,初任大理寺評事。不久,改任河南僉事。王三聘用心整治,制定規(guī)則,深得人們敬重,母親去世后,王三聘守喪三年,期滿改任四川僉事,適逢當?shù)厣贁?shù)民族起義風(fēng)起,王三聘招撫義軍中的流民,發(fā)展生產(chǎn),使得社會得以安定,但卻被人攻擊為怯懦,于是他憤然離職,回歸故里。王三聘家住房破舊,僅能遮蔽風(fēng)雨,但他仍急公好義周濟鄉(xiāng)親。陽化河長期淤積,水流不暢,泛濫成災(zāi),王三聘觀察地形,組織人力,修理河道,使洪水暢達渭河,水患止息;盩厔未修縣志,王三聘請示知縣,自己組織編修;他設(shè)立義學(xué),把鄉(xiāng)親子弟中充弟子員者作為一個等級,講習(xí)文藝;8歲至15歲的作為另一個等級,誦習(xí)小學(xué);王三聘還購置義田,扶助親族中貧困不能自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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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世(1507年—1588年),字莘夫,號龍海,直隸松江府上??h人,匠籍。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四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三名,二甲第六十九名進士。授工部主事,分司杭州南關(guān)。遷本部員外郎,歷轉(zhuǎn)兵部武選司郎中,遷尚寶司司丞。予告歸,與兄顧名儒筑露香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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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平湖人,字子衡。趙漢子。嘉靖十一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改南京兵部主事,累官至廣西按察副使。卒年六十二。有《席芳園集》。槜李詩系·卷十二
伊字子衡,漢季子。嘉靖壬辰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南職方員外,轉(zhuǎn)郎中。人以其美,呼曰小趙。為人清直,營卒不役私門,郵符不假使客。升廣西副使,乞歸,三召不起。日游湖山,賦詩自娛。有序芳園稿。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子衡,平湖人。嘉靖壬辰進士,歷官廣西按察副使有序芳園槁維基
趙伊(1512年—1573年),字子衡,號上莘,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六月十五日生,行四,治《易經(jīng)》,由縣學(xué)增廣生中式浙江鄉(xiāng)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年二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六名,第二甲第七十四名進士。觀刑部政,授刑部主事,升南京兵部員外郎、郎中,補北兵部郎中,升廣西副使,疏準致仕,祀鄉(xiāng)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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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3—? 【介紹】: 明蔚州衛(wèi)人,字子莘。嘉靖十一年進士。性嗜酒,好談兵。授知州,免官家居。痛恨邊臣玩忽,武備廢弛,作《塞語》十一篇,申明邊防虜勢之要害。嚴嵩見而才之。起知州,數(shù)月中遷兵部員外郎,出為河間知府,大修武備。旋擢河南兵備僉事,被劾下獄,戍遼左。有《朔野集》。滄海遺珠
尹耕(同耕)字子莘,山西代州人,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官至河南按察司兵備僉事。因被人彈劾,遣戍遼東,遂不復(fù)用,作詩沉雄有氣魄,著有《朔野集》《九宮私記》《兩鎮(zhèn)三關(guān)志》等。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子莘,代州人。嘉靖壬辰進士,由兵部郎中歷知河間府河南按察僉事坐事戍遼左有朔野集維基
尹耕(1515年—1574年),字子莘,號任齋,萬全都司蔚州衛(wèi)軍籍山西省孝義縣人。詩人。六月二十日生,行一,治《易經(jīng)》,由蔚州學(xué)增廣生中式辛卯科山西鄉(xiāng)試第十五名舉人,年十八歲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九名,第三甲第七十四名進士。觀刑部政,授藁城縣知縣,升禮部儀制司主事,員外郎,降州同知,升兗州府通判、徽州府同知,擢兵部主事,升員外郎、職方司郎中。嘉靖三十年出為直隸河間府知府,由于大學(xué)士嚴嵩指使,由四品方面改五品,破格改用,三十一年四月改任河南按察司兵備僉事,被給事中張萬紀彈劾,被逮入京訊問,后遣戍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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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伊(1517年—1583年),字良相,號莘野,又號起莘,順天府通州三河縣人,民籍,明朝官員。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七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聯(lián)捷丙辰科三甲第七十九名進士。刑部觀政,授直隸安慶府推官,三十八年升南京戶部廣東司主事,歷升浙江司員外、湖廣司郎中,致仕。萬歷十一年卒,年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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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仲佃(1521年—?),字汝田,號懷莘,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民籍。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二十五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第三甲第三十六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福建晉江縣知縣,為政體恤愛民,三十八年調(diào)任福安縣知縣。四十年升刑部主事,四十四年調(diào)兵部,四十五年升員外、郎中,隆慶元年(1567年)升四川成都府知府。五年正月升廣東按察司副使。復(fù)除湖廣副使,萬歷三年(1575年)四月升江西左參政,五年正月升云南按察使,六年八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告歸。萬歷十一年十月舉邊才,復(fù)除廣西右布政使,十三年二月降為廣東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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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莘,字師尹,直隸大名府開州長垣縣人,民籍。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知臨潁縣,官至貴州參政,萬歷九年致仕。及卒,鄉(xiāng)人私謚介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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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聘(1525年—?),字起莘,號莘野,山西太原府代州人,匠籍。丙午科(1546年)山西鄉(xiāng)試第十八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二十六名進士。大理寺觀政,授河南祥符縣知縣,三十八年升戶部主事,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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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養(yǎng)志(1557年12月25日—?年),字希尹,號起莘,四川重慶府江津縣人,民籍,治《書經(jīng)》,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歷十一年癸未科第三甲第二百五十三名進士。十二月初五日生,行一,曾祖劉翱;祖劉宗元;父劉顯達;母劉氏;繼母余氏。具慶下,妻朱氏,弟養(yǎng)忠;養(yǎng)心。由縣學(xué)附學(xué)生中式四川鄉(xiāng)試第三十三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九十名。大理寺觀政,江西清江縣知縣,南工部主事、郎中、山西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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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安慶府潛山人,字賓岳。萬歷十四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榷稅潯陽。歷官荊州知府。中官陳奉開礦沙市,堯莘約束其爪牙,使不得肆暴。官至廣西布政使,以與御史忤,辭歸。卒年七十六。維基
徐堯莘(1545年—1620年),字汝聘,號賓岳,直隸安慶府潛山縣人。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鄉(xiāng)試二十三名舉人,萬歷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一百六十四名,登二甲第二十七名進士。戶部觀政,初授戶部主事,主榷潯陽。萬歷二十年(1592年),升湖廣永州府知府。父喪去職。守喪期滿,補衡州府知府,轉(zhuǎn)調(diào)荊州府。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升山東副使,兵備遼陽。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升廣東嶺南道。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補山東糧儲右參政,升廣東按察使。官至廣西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