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典出
《左傳·宣公十四年》:“ 楚子 使 申舟 聘于 齊 ,曰:‘無假道于 宋 ?!?申舟 途經(jīng) 宋國 , 宋 華元 乃殺之?!?楚子 聞之,投袂而起,屨及於窒皇,劍及於寢門之外,車及於蒲胥之市。” 楊伯峻 注:“此時 楚莊 在路寢,古人在室內(nèi)不穿鞋。屨即后代之履,今之鞋。聞 申舟 被殺,怒而起,起而走。不及納屨。及者,送屨者追而及之也?!焙笠浴斑z履”指遇到憤怒之事,急忙外出處理而不及納履。形容憤怒之極。
《宋書·毛脩之傳》:“昔 宋 害 申丹 , 楚莊 有遺履之憤,況忘家殉國,尠有臣門,節(jié)冠風(fēng)霜,人所矜悼?!卑矗?span id="bj08fnp" class="book">《
宋書》“申丹”,為“申舟”之誤。
(2).指遺棄之履。 唐
蔣防 :“出處無瑕,故垂法於前賢;往來不遑,見遺履之莫顧?!?明
張居正 《素庵戴公墓志銘》:“故簪遺履蒙宸憶,賞以世延賁殊錫?!?/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