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440 【介紹】: 明鳳陽府泗州人,字德修。洪武中以國子監(jiān)生授吏部文選司郎中,出為江西右參政。永樂間歷刑部右侍郎,遷左侍郎。與宋禮同治會通河,又與徐亨等浚魚王口黃河故道。累官禮部尚書。宣德三年被劾致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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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廣東番禺人,字誠之。永樂十六年進士,授工部主事,尋改刑部。正統(tǒng)初以疾乞歸,怡情山水,善詩文。全粵詩·卷九一
金誠,字誠之。番禺人。明成祖永樂十六年(一四一八)進士,授工部主事,尋改刑部主事。正統(tǒng)初謝病歸。事見明黃佐《廣州人物傳》卷一九。明詩紀事·乙簽·卷十一
誠字誠之,番禺人。永樂戊戌進士,授工部主事,改刑部。維基
金誠,字成之,廣東番禺人,籍廣州右衛(wèi)。永樂十三年(1418年),登戊戌科進士,拜刑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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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昭伯,原名麒,字昭伯,號南軒,以字行,江西新淦培山村(今峽江羅田鎮(zhèn))人,進士出身。禮部尚書金幼孜長子。宣德二年(1427年)登丁未科進士。正統(tǒng)二年(1437年)朝廷招考明經(jīng)儒士,時任兵科給事中的金昭伯因意欲替考被察覺,被罷官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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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貴(1393年—?),字用和,直隸廣平府邯鄲縣人。進士出身。北京行都鄉(xiāng)試第七十一名。宣德五年(1430年)丁丑科會試第八十四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十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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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54 【介紹】: 明淮安府山陽人,字宗瀚。永樂十六年進士。授御史,歷按廣東、江西、浙江,累遷至刑部尚書。正統(tǒng)十三年參軍務,鎮(zhèn)壓福建鄧茂七余部。景泰初改戶部尚書,進太子太保,頗厚斂以求足用。卒官,謚榮襄。維基
金濂(?—1454年),字宗瀚,山陽人。歷任刑部尚書、戶部尚書、工部尚書。永樂十六年(1418年)進士,授監(jiān)察御史。宣德初年,巡按廣東,后改按江西、浙江。因捕鉅盜不獲,被免職,隨后盜賊被拘捕,才恢復官職。之后升為陜西按察使副使。正統(tǒng)元年(1436年),上書請補衛(wèi)所缺官。正統(tǒng)三年,升為僉都御史,參贊寧夏軍務。在他的治理下,西陲晏然,并有數(shù)條河渠修建成功。正統(tǒng)六年,召還,加右副都御史。正統(tǒng)八年,拜刑部尚書,后因安鄉(xiāng)伯張安事,刑部與戶部互相推諉,致使戶部與刑部官員連坐下獄,數(shù)日后釋放。明英宗正統(tǒng)時福建有鄧茂七之亂,都督劉聚、都御史張階去征討,都不能獲勝。正統(tǒng)十三年(1448年)十一月,朝廷大肆發(fā)兵,命寧陽侯陳懋等人為將軍前往剿匪,以金濂為參軍。陳懋跟金濂等人到達時,御史丁瑄已大破鄧茂七等賊,鄧茂七死,馀黨擁立鄧茂七兄長的兒子鄧伯孫占據(jù)九龍山以抵抗官軍。金濂向眾人建議,用弱兵引誘鄧伯孫等出來,而埋伏的精兵便攻入鄧伯孫的主陣地,于是官軍俘虜了鄧伯孫?;噬嫌谑歉恼{張階去討伐浙江之土匪,而留下金濂掃平福建的其馀土匪。當時剛發(fā)生土木堡之變,明英宗被胡人也先劫持,軍事困難,金濂被召回。言官們紛紛彈劾金濂沒有軍功,明景帝不向金濂問罪,反而加封他為太子賓客,還給他兩份薪水。不久改任戶部尚書,加封為太子太保。。當時明朝在各地打仗,需要緊迫的軍糧跟軍餉,金濂安排周到、沒有遺漏,向明景帝提出提出十六項撙節(jié)的建議,國家的花用才得以足夠。不久,明英宗被也先放回來了,也先向景帝要求像先前一樣派遣使者往來貿(mào)易,但景帝堅決拒絕。金濂一再勸景帝要跟也先往來,但景帝不聽。當年景帝登基之初,下詔免除景泰二年(1451年)天下的三成稅賦,金濂向有關官員發(fā)公文,只減徵稻米跟麥子的農(nóng)業(yè)稅,其他收白銀、布匹、絲帛的所得稅都沒減稅,照原樣課稅。景泰三年,翰林學士江淵上奏時向景帝講到這件事,景帝令命戶部查明后辦理,金濂心中慚愧,卻抵賴說沒有這件事。給事中李侃指責金濂違詔,金濂狡辯說:“銀兩、布匹、絲帛,是皇上的詔書里沒說要減的(跟我無關)。如果所有稅一概減免,國家預算怎么夠?”于是六部給事中、監(jiān)察御史紛紛彈劾金濂失信于民,讓國家累積民怨。明景帝欲寬恕金濂,卻因監(jiān)察御史王允力爭,不得不把金濂關入都察院的監(jiān)獄。三天后景帝還是赦免了他,免除了他的太子太保一職,改為工部尚書。此時,吏部尚書何文淵則稱“治理財政,一定要找金濂”,于是景帝恢復其戶部尚書職位。金濂上書自我澄清,并要求退休,景帝寬慰留用。隨即他又向皇帝提出,要減少軍中工匠和宮廷僧侶、道士薪資等十項建議。景泰五年(1454年)死于任上,因軍功追封沭陽伯,謚榮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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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約1402—約1457 【介紹】: 明江西吉水人,字承瀚。宣德七年舉人。正統(tǒng)中授應天府學訓導,擢南道御史。以劾都御史周銓,為銓黨所排,黜貴州雷塘驛丞。以母喪歸卒。有《人瑞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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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司禮太監(jiān)。宣德七年,以親信用事,賜免死。正統(tǒng)十四年,理刑部、都察院獄囚,自是六年一審錄。景泰元年,犯贓罪,下獄論死,帝令禁錮之,廢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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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守宏(1404年—?),浙江承宣布政使司臺州府天臺縣人,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正統(tǒng)七年(1442年),童守宏舉進士,授行人司行人。童守宏才德兼?zhèn)?,勤于公事。景泰二年?451年),與給事中喬毅一同奉命出使琉球,賜一品官服,冊封尚金福為國王。他持節(jié)南還,不辱君命。不久卒,由學士劉儼為其撰寫墓志銘。曾祖父童德明。祖父童彥恭。父親童之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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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05—1493 【介紹】: 明應天府上元人,字伯玉,號靜虛。正統(tǒng)三年舉人。授兵部司務。尚書王驥、于謙皆重之,常與之議兵事。土木堡之役后,贊襄于謙,保衛(wèi)京師。擢南安知府,乞休家居。喜鼓琴賦詩,能畫山水。有《心學探微》、《靜虛稿、外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