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安金(1471年—?),字汝礪,號茱灣,山西陽曲縣人,直隸揚州府江都縣軍籍。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應天鄉(xiāng)試第十七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名,二甲第二十八名進士。正德三年(1508年)十月選授禮科給事中,七年七月升吏科右,九年三月升吏科左,五月升兵科都,起復吏科都,十六年二月升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謄黃,嘉靖五年(1526年)三月升南京光祿寺卿,六年三月考察致仕。十六年十月賜祭葬。
人物簡介
金符,字信臣,直隸吳江縣人,武功中衛(wèi)軍匠籍。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六十七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七十四名進士。
人物簡介
金鯉,字時躍,山東東昌府臨清州人,校籍。山東鄉(xiāng)試第十八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四名,登第三甲第四名進士。
人物簡介
金賢,字士希,號東原,江寧人。進士出身。先祖是麥加人,后遷徙到永平,明太祖朱元璋賜其家族姓金,之后家族遷徙到江寧。弘治十五年(1502年),金賢登進士,擔任仁和縣知縣,為官清廉,后升任兵科給事中。因得罪太監(jiān)劉瑾,改出任大名府知府。因修建狄仁杰祠和寇準祠得罪官員,正德十五年(1520年),接替歐陽鐸任延平府知府一職,后由戴冠接任。有子金大輿、金大車,兩人因才華突出,被譽為“金陵二金”。
人物簡介
王金(1471年—1516年),字曰良,河南開封府許州臨潁縣人,民籍。河南鄉(xiāng)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一名,二甲第五十五名進士。授工部主事,管蘆葦廠,奉命榷稅浙江,改刑部主事,升刑部署員外郎,正德三年(1508年)十一月升浙江按察司僉事,分巡溫處道,六年八月升山東驛傳道副使,兼管臨清曹濟兵備,十一年正月升福建按察使,同年入覲京師途中,卒于京口。
人物簡介
金,字用礪,號石溪,鑒之弟,正德間以貲進官博野令有詠竹奴詩清節(jié)有情憐病骨虛心無意斗纖腰一時誦之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用礪,海鹽人。官博野知縣。
人物簡介
【介紹】: 明烏程人,字淮獻。布衣,正德中詔征不赴。有《浮休集》。卒年八十九。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惟獻,烏程人。正德中詔徵不起有浮休集
人物簡介
【生卒】:1473—1546 【介紹】: 明常州府武進人,字子庚,號約庵。正德三年進士。授工科給事中,累遷戶科都給事中,嘗疏請罷中官迎佛及監(jiān)織造。嘉靖間官右副都御使,巡撫宣府,內(nèi)撫軍情,外策強敵,人以為才。改撫保定,進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官至南京戶部尚書。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子庚,南京右衛(wèi)籍武進人。正德戊辰進士,累官太子少保南戶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謚襄敏有上谷漁洋二槁明詩紀事·戊簽·卷十
金字子庚,南京右衛(wèi)籍,武進人。正德戊辰進士,授工科給事中。累遷戶科都給事中,歷太仆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改撫宜府,進右副都御史,再改撫保定,遷兵部侍郎,進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擢南刑部尚書,就改戶部。贈太子太保,謚襄敏。有上谷,漁陽二稿。 路鴻休帝里明代人文略:橫山周公善為歌詩,羽檄倥傯中,率不廢詩。維基
周金(1473年—1546年),字子庚,號約庵,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今江蘇省常州市)人,南京府軍右衛(wèi)軍籍。正德三年(1508年),登進士,授工科給事中。累遷戶科都給事中,上疏反對中官迎佛及監(jiān)織造者濫乞引鹽。朝廷商議出兵土魯番,收復哈密。周金上疏反對因邊疆虛憊,不宜出兵,隨后聽從其議。嘉靖元年(1522年),由太仆寺少卿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改宣府巡撫、晉升右副都御史。大同兵變時,士兵殺張文錦,當時邊疆士兵均受其影響。當時宣府總督侍郎馮清苛刻,動輒鞭打諸軍請糧,士兵遂圍清府署。周金則出面召集軍官,聲明是馮清之錯,并欲痛鞭打,隨后給士兵諭以利害,眾人離去,所以沒有發(fā)生兵變。此后改為保定巡撫,巡按御史李新芳懷疑廣平知縣害自己,于是欲逮捕。知府出面調(diào)停,李新芳并欲逮捕知府,并發(fā)兵兩千追捕。知府及佐貳皆走,一城盡空。周金揭發(fā)其罪,而都御史王廷相卻庇護李新芳,相爭不息。明世宗遂逮捕李新芳下刑部,罷免官職。周金晉升兵部右侍郎。不久,晉升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并巡撫鳳陽諸府。久之,升任南京刑部尚書、后轉為南京戶部尚書。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致仕歸鄉(xiāng),二十五年八月卒,享年七十四。贈太子太保,謚襄敏。
人物簡介
金濂(1474年—?),字浚之,大寧都司營州中屯衛(wèi)軍籍直隸松江府上??h人。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順天鄉(xiāng)試第二十六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四十八名,二甲第三十一名進士。歷官陜西鞏昌府知府,嘉靖九年(1530年)參與剿滅流賊李世奉等。升山東鹽運使。
人物簡介
沈南金(1474年—1552年),字子輕,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治《易經(jīng)》,正德五年(1510年)浙江鄉(xiāng)試第十七名舉人,曾任江西萬載縣學教諭,年四十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八十九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三名進士。嘉靖十一年任廣東廉州府知府,十二年調(diào)任江西贛州府。卒年七十九。
人物簡介
【生卒】:1476—1545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寓居上元。字華玉,號東橋居士。弘治九年進士。授廣平知縣。正德間為開封知府,忤太監(jiān)廖堂,逮下錦衣獄,謫知全州。后累遷至南京刑部尚書,罷歸。少負才名,與同里陳沂、王韋號金陵三俊,后又添朱應登并稱四大家。詩以風調(diào)勝。晚歲家居,治息園,筑幸舍,延接勝流,江左名士推為領袖。有《息園》、《浮湘》、《山中集》、《憑幾集》及《息園存稿詩》、《息園存稿文》、《國寶新編》、《近言》等。黃鶴樓志·人物篇
顧璘(1476~1545) 明代官員、詩人、藏書家。字華玉,號東橋。江蘇蘇州府吳縣人,寓居上元(南京)。弘治九年(1496)進士,曾任吏部郎中、開封知府、都御史巡撫湖廣,官至南京刑部尚書,遭謗罷官歸。與陳沂、王韋、朱應登并稱“金陵四大家”,“弘治十才子”之一。詩以風調(diào)勝,江左名士推為領袖。有七律《秋日同總鎮(zhèn)二公飲黃鶴樓》三首及《黃鶴樓野望》。黃鶴樓詩碑廊錄存其《題黃鶴樓》。其評崔顥《黃鶴樓》詩曰“一氣渾成,太白所以見屈”,為學者熟知。明詩紀事·丁簽·卷五
璘字華玉,先世吳人,徙上元。弘治丙辰進士,授廣平知縣。入為南吏部主事,進郎中,出知開封府,降全州知州。歷臺州知府,斷江左參政,山西、江西按察使,浙江布政使,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乞終養(yǎng),忤旨落職。尋起巡撫湖廣,遷刑部右侍郎,改吏部,再改工部,晉尚書,督顯陵,工竣還朝,改南刑部尚書。有《浮湘》、《山中》、《憑幾》、《歸田》、《息園》、《緩慟》諸集。 (《四庫總目》:璘集遠挹晉安之波,近驂信陽之乘,在正、嘉間不失為第二流之首也?!?a target='_blank'>甫田集》:東橋居士詩矩矱唐人,而刂芟陳爛,時出奇峭。 《藝苑卮言》:顧華玉詩如春原盡花,??蘼不少。 《四友齋叢說》:顧尚書東橋好客,其坐上常滿,又喜談詩。余嘗在坐,聞其言曰:「李空同言作詩必須學杜,詩至杜子美如至圓不能加規(guī),至方不能加矩矣。此空同之過言也。夫規(guī)矩方圓之至,故匠者皆用之,杜亦在規(guī)矩中耳。若說必要學社,則是學某匠,何得就以子美為規(guī)矩耶!何大復所謂舍筏登岸,亦是欺人。」 《金陵瑣事》:顧東橋公鎮(zhèn)楚,三司請游黃鶴樓,先磨一石,飲后乞公留詩。東橋在輿中,已得「云荒赤壁」二句,遂援筆書石上云:「黃鶴仙人身姓隨,空傳崔顥舊題詩。云荒赤壁周瑜壘,江繞青山夏禹祠。浮世古今堪灑淚,高樓今古幾銜卮。天寒月白孤鴻遠,徙倚闌干送目遲?!谷窘苑涔?。 《國雅》:顧司寇體裁變創(chuàng),工于發(fā)端,斐然盛明之羽翼也。如「經(jīng)旬謝賓客,春草當門生」,「鹿飲紅泉細,猿啼翠壁重」,「緣樹邀行騎,青山擁寺門」,足使文通變色,彥升失步。 《明詩選》:陳臥子曰:「華玉才調(diào)警麗,但風格未高?!?《列朝詩集》:華玉少負才名,舉進士,即自免歸,與陳侍講沂、王太仆韋肆力為詩文,時稱金陵三俊。官留曹六年,學益行聞,所與游若李獻吉、何大復、徐昌谷相與頡頏上下,聲名藉甚。詩才情爛然,格不必盡古,而以風調(diào)勝。延接勝流,如恐不及。詔修承天大志,聘楚名士屏棄者王廷陳、王格、額木分任之。書成不稱旨,士論以此益附之。晚歲家居,文譽藉盛,又居都會之地,希風問業(yè)者戶屨恒滿。構息園,治幸舍數(shù)十間,以待四方之客??椭寥鐨w,命觴染翰,留連浹歲無倦色。即寸長曲技,必興周旋款曲,意盡而后去。喜設客,每張必用教坊樂工以箏琶佐觴,最喜小樂工楊彬。常詫客曰:「蔣南冷詩昕謂『消得楊郎一曲歌』者也。」正奏樂時,每發(fā)一談,則樂聲中闋,談竟樂復作。議論英發(fā),音吐如鐘每一發(fā)端,聽者傾坐,咸以為一代之偉人。處承平全盤之世,享園林鐘鼓之樂。江左風流,迄今猶稱為領袖也。)維基
顧璘(1476年—1545年—Gu顧璘),字華玉,號東橋,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應天府上元縣(在今江蘇省南京市)匠籍。弘治丙辰進士,嘉靖朝官至南京刑部尚書。生于明憲宗成化十二年(1476年),祖籍蘇州吳縣,高祖顧通在洪武年間由蘇州遷上元。少有才名,與同里陳沂、王韋并稱“金陵三俊”,又與寶應的朱應登稱為四大家,亦是十才子之一。弘治八年(1495年),顧璘以附學生易經(jīng)中式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十四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聯(lián)捷丙辰科進士。弘治十二年(1499年)授直隸廣平縣知縣,十五年徵入為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進稽勛司郎中,正德四年(1509年)知開封府,與鎮(zhèn)守太監(jiān)廖堂、王宏忤不和,正德八年(1513年)被逮下錦衣獄,謫全州知州。秩滿,十一年(1516年)遷浙江臺州府知府,升浙江布政司左參政。嘉靖改元,奉表入賀,半道升山西按察使,以親老辭,不允,尋以病免。嘉靖七年(1528年)起為江西按察使,未上任,升浙江右布政使,轉左布政,九年召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上疏乞終養(yǎng),忤旨,以布政使致仕。十六年(1537年)再起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兼贊理軍務,十八年升刑部右侍郎,不久遷吏部右侍郎,又改工部左侍郎,督修明顯陵,進工部尚書,工程竣工,改南京刑部尚書。晚年致仕歸里,筑息園,大治亭舍,好賓客,座無虛席。世稱東橋先生。錢謙益稱之:“處承平全盛之世,享園林鐘鼓之樂,江左風流,迄今猶稱為領袖也。”卒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年七十。